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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台辦介紹“31條措施”落實工作最新進展
http://www.CRNTT.com   2018-06-13 11:38:44


 優惠政策。在閩工作的台胞可按照規定參加“五險一金”,享受與當地居民同等勞動保障。台灣地區符合條件的金融機構可按規定申請在閩設立持股51%或以上的銀行、人身保險公司等機構。在福建省自貿試驗區新設立的台資企業可按大陸企業申請註冊,台灣相關專業技術人員持台灣地區有關機構頒發的會計、規劃、建築、咨詢、金融、醫療、旅遊等執業證書,按證書許可範圍可在福建省自貿試驗區內按有關規定開展相應業務。另據了解,還有一些省市也在積極研擬推出相關落實措施。

  馬曉光:在職業資格考試方面,落實“31條”工作也有新進展。一是,5月31日,中國證券業協會、中國期貨業協會、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分別就落實“31條措施”中第29條發布具體措施,其中明確“在台灣已獲取相應資格的台灣同胞在大陸申請證券、期貨、基金從業資格時,只需通過大陸法律法規考試,無需參加專業知識考試”,對台灣同胞獲得從業資格的取得方式、申請條件、申請程序等事宜作出詳細規定。今後,符合條件的台灣同胞可按照三協會公布的具體要求和流程,分別參加相關考試、申請從業或執業資格。二是,農業農村部組織對漁業船員管理相關法規規章進行修訂,將於6月底前向社會公布台胞報名漁業船員職業資格考試的具體辦法。自明年1月1日開始,台灣同胞可憑《台灣居民往來大陸通行證》申請辦理漁業船員證書相關業務。三是,文化和旅遊部近日印發了《關於組織實施2018年全國導游資格考試的通知》,定於今年11月至12月間舉行2018年全國導游資格考試,台灣同胞可在大陸任一省、自治區、直轄市報名參加考試。

  (後援記者:秦正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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