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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報道指涉貪污 梁振英駁斥失實
http://www.CRNTT.com   2017-02-23 00:35:25


《蘋果日報》於2月21日一篇題為“政協副主席不獲豁免起訴”的報道中,指“曾蔭權成為首名被定罪的(前)特首後,社會關注梁特捲UGL涉貪醜聞案……同樣捲貪污醜聞的現任特首梁振英,2014年被揭出任戴德梁行(DTZ)董事時,與澳洲企業UGL簽訂秘密協議,在任特首時更收取約5,000萬元酬金”。(蘋果日報網站截圖)
  中評社香港2月23日電(記者 莊恭誠)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梁振英昨發表聲明,駁斥《蘋果日報》在報道中指其觸犯《防止賄賂條例》和“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的內容失實,嚴重影響其聲譽,將保留一切追究權利。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認為,隨著前行政長官曾蔭權被判刑,社會要求調查現任行政長官梁振英被指收取澳洲企業UGL約5000萬港元事件的聲音,將無可避免變得更大。

  曾蔭權早前被裁定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即時收押。《蘋果日報》於2月21日一篇題為“政協副主席不獲豁免起訴”的報道中,指“曾蔭權成為首名被定罪的(前)特首後,社會關注梁特捲UGL涉貪醜聞案……同樣捲貪污醜聞的現任特首梁振英,2014年被揭出任戴德梁行(DTZ)董事時,與澳洲企業UGL簽訂秘密協議,在任特首時更收取約5,000萬元酬金”。

  報道引述曾任廉政公署總調查主任的大律師查錫我的評論,指“梁振英有可能因UGL事件觸犯《防止賄賂條例》第9條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報道還提到:“對於外界盛傳梁將任(全國)政協副主席,查(錫我)指任(全國)政協副主席不等於有免被起訴權。”

  報道炒冷飯 港府三年前已四度回應

  《蘋果日報》在報道中進一步引述“2014年有澳洲傳媒揭發”,指“梁於2011年12月以戴德梁行董事身份,與當時有意收購DTZ的澳洲企業UGL簽訂秘密協議”。對此梁振英在聲明中回應指,他已於2011年11月24日正式辭任戴德梁行董事一職,而在2011年12月初與UGL簽訂離職協議時,他並非為戴德梁行的董事。

  對於《蘋果日報》的報道提到,該協議訂明梁振英“透過提供顧問服務、協助挽留員工等,換取400萬鎊(約5,000萬港元)報酬,澳洲傳媒也引述時任DTZ主席指對於有關協議毫不知情”,梁振英在聲明中強調,DTZ管理層完全清楚UGL和他簽訂離職協議,2014年率先報道此事的澳洲傳媒事後也在當年10月15日的後續報道中,多番確認收購各方,包括當時的戴德梁行主席Tim Melville-Ross,均知悉此事。

  至於《蘋果日報》在報道中引述查錫我稱,梁振英在擔任特首後未申報任UGL董事,以及“梁在任時收取UGL款項,而UGL與港鐵曾有多個合作項目,梁理應申報”,梁振英在聲明中澄清,他從未出任UGL董事,亦從未參與港鐵和UGL之間的商業決定。

  《蘋果日報》還在報道中指出:“梁於出任特首期間,分別於2012年12月及13年12月收取有關巨款未有向行會申報。”對此,梁振英在聲明中表示,時任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已代表特區政府於2014年至少4次清楚及公開在立法會明確說明。

  梁振英以2014年10月29日的說明為例,指林鄭月娥當時提到:“有關的協議及款項源於梁先生辭去戴德梁行職務,而非由於他日後會提供任何服務。現行的行政會議成員利益申報制度,並無要求就上述‘離職協議’作出申報,更何況梁先生辭去戴德梁行職務及與UGL訂立‘離職協議’,皆早於他當選行政長官,而他當時也已辭任行政會議成員。”

  劉兆佳:社會難免更關注此事

  連同早前被控涉嫌詐騙政府房屋津貼(上訴至終審法院已獲判無罪)的前發展局局長麥齊光、被控涉嫌收受地產商金錢利益而遭判監7年半的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已上訴候審),曾蔭權已是近5年來第3位惹上官非的特區政府高官。

  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表示,香港近年接連有政府高層因涉貪被定罪,或多或少會影響香港的廉潔形象,不過由於涉案人士都得到合適的刑罰,因此這些事件不至於令國際社會對香港留下壞印象,而且令香港市民覺得香港仍有獨立的司法制度,提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觀念。

  但是劉兆佳同時相信,隨著曾蔭權今次被判入獄,香港社會會更關注梁振英收取澳洲企業UGL約5000萬港元的事件,而且坊間要求調查此事的聲音將無可避免變得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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