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郁慕明語中評:交流可緩和大陸民間武統聲音
http://www.CRNTT.com   2017-12-29 00:39:23


左起台灣中評社總編輯林淑玲、新黨主席郁慕明、台灣中評社主任記者張嘉文。(中評社)
 
  中評社:大陸與新黨合作是要支持統的聲音? 

  郁慕明:這是很明確的,不需要他告訴我,我心裡當然有數。但我站在台灣立場上,我本來就是統,是因為馬英九時代不統,把我統的聲音壓下去,這是民主社會。憑什麼只能講獨,講不統,我本來就代表台灣的統派聲音,我為什麼會統?因為“憲法”規定,國民黨的創黨精神,“中華民國”就是中國,只是原來在大陸被打出來,現在跑到台灣來,那就變成兩府,可是你還是一個中國啊! 

  這是根本的原則,你說我統,我不是標新立異,我統是天然的,天然統,為什麼?因為我拿的是“中華民國”身分證,有人說你把身分證交回來,那是你(指獨派)該交不是我該交,“中華民國”本來就是統,“憲法”規定的,是你們不守“憲法”,結果變成守“憲法”的人是叛國,這到哪裡都講不通。 

  你們(指獨派)假如有膽量就把“憲法”改掉,說你是獨,那我就是叛你台灣國,你們自己明知道獨不能獨,那統可以講統啊,跟大陸和平交往有什麼不可以呢?講統不是現在舉手投降,我是根據“中華民國憲法”,根據“中華民國”到台灣來,就是代表中國政府到台灣,就是代表中國,在1971年以前在聯合國代表中國,後來人家強大了,你就變老二了,可是你變老二還是中國啊,怎麼把自己立場拋棄掉。 

  所以我代表統,就是代表“中華民國”立場,你們(指獨派)今天就是乞丐趕廟公,你就是獨,不要跟我辯,你改不了就證明我還是廟公,除非說“憲法”已經廢掉,現在是台灣國“憲法”,名字叫“中華民國”,你“憲法”沒改,蔡英文宣誓效忠的正是“憲法”,這麼簡單的邏輯,怎麼我反而變成罪人?我走到世界各國可以大聲說,這是人權迫害。 

  今天假設已經“修憲”,把“憲法”去掉,現在是台灣國,那就沒有統,你拿法律來限制我。但現在限制不了,反過來你(指蔡英文)是瀆職是違反誓言,所以我一層層說明,我的統是基本的“中華民國”國民基本的責任跟義務,這是很清楚的,所以我講統,既然我講統,那過去八年因為不統把我掩蓋了,我也就認了,結果八年下來獨的聲勢愈來愈大,請問統的聲音要保衛“中華民國”該不該出來? 

  我之前講“中華民國”亡了,是殼被借用了,裡面的實質都被扭曲掉了,現在你們執政的“中華民國”不是“中華民國”,所以才說真正的“中華民國”亡了,但在我心裡,我要努力捍衛,台灣地區我要喊統,要求遵守“中華民國憲法”,要求立法的人既然立了法,公投就投啊,就把“中華民國”去掉,“憲法”改了,到時我再決定要不要喊統,一喊統你抓我,我要不要為統犧牲,那是那時候決定,但現在根本不需要,“憲法”本來就是統。 

  大陸基於過去八年兩岸和平發展,大家和諧一家親,結果獨的聲音愈來愈大,什麼天然獨?教科書那些是加工獨,反而我們天然統被壓制住了。大陸也發現台灣是有統的聲音,那不能不來往嗎?大陸是兩岸一家親,都是要追求統,至於怎麼統再說,至少方向都是追求統的,大家黨對黨再來談談,2001年談過,形成六個共識,現在2017年再會商一下,以後怎麼走。 
 
  我們這次和大陸談很簡單,新黨的立場就是堅持一個中國,追求和平統一,和平統一的目的就是保證台灣,反對“台獨”分裂勢力,這樣你能說我通匪嗎?我就說我問心無愧,坦蕩蕩,歡迎來查,講哪一句違背了法律規定。 

  我跟大陸說,兩岸很多台商、台生、台胞,新黨不做別的,也不挑釁政府,就是做好服務工作,新黨這麼理性還要怎樣?我今天到大陸不是去反“台獨”,是去大陸服務台胞,今天新黨去跟大陸談是要保障某些台商的權益,請問哪一點違反了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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