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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船案 金檢朝過失致死偵辦難逃民事賠償
http://www.CRNTT.com   2024-02-27 10:07:00


台海巡CP1051艇執行大陸漁船翻覆救援示意圖。(中評社 資料照)
  中評社台北2月27日電/大陸籍漁船14日遭台海巡艦追緝而翻覆釀成2死,2名生還漁民返陸後指控海巡撞翻船隻,導致兩岸關係緊張。目前兩岸經過8次協商,大陸死者家屬要求領回扣押的事故陸籍船隻與死者遺體,“海巡署”不同意,談判皆以破局收場。但目前金門檢方根據雙方船員說法,確定二船不只一次碰撞,檢方將朝過失致死罪偵辦,但是否有刑責仍需海事調查及科學鑑識,但躲不過民事賠償。

  根據《中時新聞網》報導,已遭打撈上岸的陸船照片與“海巡署”說法比對發現,該船與海巡快艇發生多次碰撞,大陸漁船左側船尾上之欄杆明顯變形,疑似因撞擊而導致凹陷扭曲,很有可能就是造成翻船時的撞擊處。

  “海巡署”艦隊分署第九海巡隊副隊長陳建文說,當天中午12時52分CP-1051艇接獲通報,陸籍漁船已通過限制水域、禁止水域,到達北碇附近開始徘徊作業,CP-1051艇此時開往北碇處理;在海巡艇抵達周邊後,該漁船仍在附近作業,海巡艇長認為有機會取締、驅離快艇,便執行勤務部署,依照標準登檢作業程序,艇長當時也開啟警示燈與警報器,同時快速往快艇前進。

  陳建文表示,台灣巡邏艇追上陸籍漁船後,對方往東航行,巡邏艇則是由西北往東南,陸船為擺脫海巡人員登艇檢查,1分多鐘內不斷蛇行及輕微甩尾,但海巡要登檢就必須貼往船隻,過程中一定會產生“輕微碰撞”。

  他補充,小幅度甩尾不會有問題,但後來陸籍漁船急向右轉導致其船尾朝左邊甩,此時台方巡邏艇正在陸籍漁船左邊,陸籍漁船撞上巡邏艇後因反作用力反彈失去平衡後才翻覆。

  針對2名生還漁民返陸後指控海巡撞翻船隻後導致兩岸緊張,陳建文說,徐姓漁民供稱“沒感覺碰撞,船速很快本來就會震動”,王姓漁民則表示“有聽到廣播,不知道為什麼船長不停船”,同時表示船長欠他錢,才找他出來收網的,2人在台時均無提及衝撞一事。

  金門地檢署則指出,檢察官訊問時,徐男稱,案發時陸船有加速逃逸、2船有發生碰撞。王男則說,當時船速很快,沒有感覺船被推,訊問過程全程錄音錄影,2人均對海巡隊執行程序無意見,但對於是否感受碰撞,金檢說法和海巡略有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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