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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時代力量批婦聯會收千億勞軍捐 應清查充公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6-03-11 12:25:16


時代力量召開記者會,痛批國民黨黨產。(中評社 吳政峯攝)
  中評社台北3月11日電(記者 吳政峯)“立法院”下周將審查“不當黨產條例”催討國民黨黨產。時代力量黨團總召、“立委”徐永明11日上午召開記者會,痛批除了國民黨黨產,包括國民黨的附隨組織婦聯會與救國團,應一併清查,其財產與土地是否來自國庫?他質疑,婦聯會過去違法向台灣人民收取逾1千億新台幣的勞軍捐,這些錢應返還國庫。時力黨版不黨黨產條例草案訂有“吹哨者保護條款”,公務員或民眾舉發將獲得人身安全保護與檢舉獎金。

  徐永明11日上午邀請律師黃帝穎、南台科技大學財經系教授羅承宗、“內政部”與“財政部”代表,並在“立法院”中興大樓舉辦“千億元勞軍捐落入私人口袋”記者會。10多位媒體記者擠滿103會議室。

  徐永明說,國民黨附隨組織婦聯會,其下設立多個財團法人,包括26餘億元的振興醫療財團法人、21餘億元的婦聯社福利基金會、15餘億元的華興育幼院、9餘億元的婦聯會聽障基金會、4億餘元的復興中學、4億餘元的國軍與家屬扶助會。婦聯會是蔣宋美齡所創立,但其資金很多是來自國庫,“內政部長”陳威仁竟稱,無法可管?

  羅承宗指出,雖然國民黨提出166億元黨產報告,不包含婦聯會。國民黨認為其黨產來自於黃金與故宮國寶,但黃金說已遭“中央銀行”總裁彭淮南否認。不過,依據“財政部”資料,國民黨黨產至少逾519億元。

  黃帝穎批評,國家受託人民團體行使公權力,必須有法律依據。人民團體的婦聯會過去向台灣人民收取千億元台幣的勞軍捐,其法源依據在那裡?婦聯會此舉是違法與違憲?主管機關“內政部”應依據人民團體法,採取法律行動,要求限期改善,否則應解散與廢止婦聯會。

  羅承宗補充說,為了讓婦聯會收取勞軍捐,1955年“內政部”曾核準,“財政部”曾發函公文給所有外匯銀行,當外貿廠商在進出口結匯時候,必須每一元美金則扣五毛新台幣給特殊專戶,而後,婦聯會與軍人之友社可從此特殊專戶來提領款項。

  徐永明呼籲,“內政部”與“財政部”要把當時的公文找出來,讓“國會”追查勞軍捐金錢流向。
  
  徐永明解釋,1955年到1981年,關於婦聯會所獲的捐款,每進出口結匯1美元,徵收新台幣5角的勞軍捐。1981年到1987年4月,每進出口結匯1美元,徵收新台幣3角的勞軍捐。1987年到1989年,因為勞軍捐沒有法源依據,社會掀起反對聲浪,所以改徵收新台幣1角的勞軍捐。1989年7月,在美方施壓之下,才取消勞軍捐。

  徐永明還諷刺,1955年到1989年,有34年時間,台灣人民所賺的外匯,不是全進入“中央銀行”,也有大部分的錢是進入婦聯會。婦聯會應該叫做“中央銀行”分行。婦聯會要說清楚、講明白。而對於藝人黃安在婦聯會所屬的台北市振興醫院就醫,我們希望黃安好好休養,但振興醫院如果是婦聯會拿台灣人民的錢蓋出來,婦聯會的財產應回歸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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