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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羅瑩雪答中評:兩岸共同打擊犯罪成效很好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6-04-14 00:28:51


台灣“法務部長”羅瑩雪。(中評社 林谷隆攝)
  中評社台中4月14日電(記者 林谷隆)涉大陸電信詐騙案的台灣人被肯亞遣送中國大陸,引發台灣朝野關注。台灣“法務部長”羅瑩雪13日下午在台中表示,有人說她在3月底到中國大陸參訪時,對岸就已經告知她此事,根本是子虛烏有,“法務部”也從來都沒說過“沒有管轄權”,有些人用人權、“民族意識”觀念模糊此事,這是不好的,民主國家保護人權,但不該保護犯罪。“法務部”已準備好2位具有豐富檢察官經驗的同仁前往中國大陸溝通,“希望越快越好”。

  “法務部長”羅瑩雪13日下午到位在台中港的“調查局”航業調查處台中調查站,出席破獲毒品走私記者會。會後針對台籍犯嫌被強制遣送到中國大陸一事接受媒體聯訪。

  羅瑩雪指出,針對45名涉大陸電話詐騙案台灣民眾被肯亞遣送中國大陸案,她有幾點要澄清。第一,有人說她在3月28日訪陸時,大陸就已經有人告知她此事,這純粹是“子虛烏有、憑空捏造”,這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大陸跟肯亞要聯繫引渡的事情,我們有任何影響力嗎?所以這是憑空汙衊、不負責任的說法。

  第二,有人說“有些部會在救人,“法務部”則是通知大陸去抓人”,這也是憑空捏造、絕不可能的事情。

  第三,關於此案的管轄權問題,“法務部”從沒說過“沒有管轄權”,這是一個跨境案件,通常都會有管轄權競合問題,是很多地方或國家都有管轄權,實際上由哪個法院、地區、國家偵辦是“最有利”,這是競合時的“選擇問題”,所以從未說過“台灣沒有管轄權”。

  羅瑩雪提到,全世界都在共同打擊犯罪的時候,如何通力合作打擊犯罪,這是共同的價值。有些人用“人權”、保護國人的“民族意識”來模糊焦點,這是相當不好的,因為民主國家要保障人權,但是應該保護犯罪嗎?

  羅瑩雪強調,“人權不包括犯罪、不包括侵害別人的權利”,所以大家應冷靜就事論事,才能有比較一致的想法。

  中評社問,目前兩岸都在爭取台籍犯嫌的司法管轄權,這是否會影響未來兩岸犯罪打擊合作?

  羅瑩雪回答,過去兩岸共同打擊犯罪成效很好,共同逮捕八千七百多名嫌犯,大陸移送回台灣也有460名台灣逃犯,這些績效都是雙方基於不要有政治意識的干擾,純粹就法論法,過去兩岸也破獲許多販毒事件及製毒工廠。

  羅瑩雪認為,所以應該就犯罪如何處理比較好,從偵辦效能角度上去看這件事情,如何讓這些犯罪的人得其應有處罰,當然沒有判決前我們不能認定他們就有犯罪,但是所有的犯罪都要經過偵辦才能確立,如果“不讓偵辦”或是“讓沒有能力偵辦的地方來偵辦”,其實就是讓犯罪無法還原真相,無法釐清犯罪與否,這對大家都是不利的。

  媒體問到,是否會設法遣送台籍涉嫌人回台?羅瑩雪回答,會去與大陸協商,如果這些人在台灣另有犯罪的話,當然有充分理由可以要求把這些人遣送回台。以這個案件來說,目前了解並沒有台灣被害人,如果台灣沒有被害人,我們來偵辦其實是有困難的,但在未了解實際狀況前,不會妄加評論。

  媒體追問,“法務部”是否派人前往中國大陸交涉?羅瑩雪說“我們希望更快”,早已準備好2位具有豐富檢察官經驗的同仁前往,原本預計今天就出發,只是尚未接獲安排,所以目前還在等,“希望越快越好”。

  也有媒體問,羅瑩雪三月底才登陸訪問,現在卻有台灣籍嫌犯遭到大陸扣押,有人批評此事是“打臉!”。羅瑩雪強調,這一點關係都沒有, 不要常常用掀起情緒去看事情。這件事如果反過來看,台灣人在肯亞設置機房去詐騙大陸人,他們想偵辦這個案件不是很理所當然,就如同她訪陸之前兩天,台灣“海巡署”查獲多艘大陸漁船越界,大陸也沒說她在打臉大陸。

  另外,台灣詐欺罪是否過輕?羅瑩雪說,“很多人都這麼認為”,先前在2014年二月有14個台灣人在大陸被逮捕,也邀請台灣的檢察官一同到大陸辦案,結果證據都確立後,移送回台灣全部提起公訴,有人被判無罪、有人易科罰金,最重的人才判三年多,但是他們的詐騙金額很龐大,台灣刑度跟全世界比較真的是偏輕,對於嚇阻詐騙集團犯案是否有效,大家可以去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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