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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志勝:FCC踩紅線 政府須收回物業示警
http://www.CRNTT.com   2018-08-15 11:54:24


 
  全世界都無搞分裂的自由

  確實,香港市民享有不同的自由,但卻沒有鼓吹分裂、煽動“港獨”的自由,不單香港沒有,全世界也沒有一個國家容許以“言論自由”之名煽動分裂。FCC此舉不但公然為“港獨”分子提供宣傳平台,更是對中國國家主權的嚴重挑釁。

  事實上,言論自由不是絕對的,更不是搞分裂的保護傘。英美等國同樣不容許以言論自由之名搞分裂。2016年,英國一個所謂新納粹組織“國家行動”在社交網站讚揚當年槍殺留歐國會議員考克斯的極端白人主義槍手。英國政府隨即破天荒地把“國家行動”定性為恐怖主義組織,依法取締及禁止其一切活動。

  在美國,在1940年制定的史密斯法案第2條亦規定:“意圖顛覆、破壞聯邦政府,提倡、鼓吹、教唆或印刷、發行、編輯、出版、公佈、出售、公開展示顛覆、破壞聯邦政府的必要性、適宜性的書寫品或印刷品”,都是被禁止的。這項法律制定發佈後,幾經修訂,目前仍然有效。英國、德國、法國等國家的法律中也有同樣的規定。這說明一個事實:全世界都沒有搞分裂的自由。

  香港任何地方都不許“播獨”

  中央對“港獨”零空間零容忍,“港獨”在香港無市場。FCC公然為“港獨”組織提供宣傳平台,不但是漠視香港法律,更是公然挑戰中國的國家主權。對於FCC的猖狂挑釁行為,除了批評之外,還需對其行為作出反制及懲治。尤其是FCC一直得到特區政府的照顧,以特惠租金租用會址。這本是特區政府對外國傳媒的支持,但現在該會址竟反過來成為“港獨”分子的播“獨”平台。在香港,任何地方都不容許“播獨”,何況是政府的地方?FCC既然違規使用政府物業,更公然挑戰香港的法律以至國家主權,特區政府再沒有理由繼續將政府物業租予這些組織,應立即研究收回其會址,讓FCC知道挑戰國家主權,必須承擔後果。

  作者:港區全國政協委員 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候任會長姚志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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