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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月娥:港府將從四方面加強回應修例憂慮
http://www.CRNTT.com   2019-06-11 00:11:06


有示威者於10日凌晨衝擊立法會,並與警方爆發激烈衝突(圖片來自網絡)
 
  林鄭月娥提到,過去四個月,特區政府細心聆聽社會各界的意見,先後作出了兩次修訂。從昨日的遊行人士表達的意見,很清晰聽得到、看得見,他們仍然是有擔心和憂慮,特區政府會在以下四方面繼續工作:

  第一,繼續密集式解說修例,尤其是5月30日的公布三個方面六個額外保障措施。可能由於時間很短,未必能夠很清晰地將訊息傳遞給市民,只要有一個面對面的機會,先解釋,再提問,再解釋,就能夠收到一個比較好的效果。所以,這項工作在立法會審議過程期間會繼續進行,即使立法會通過條例之後也會繼續進行。
   
  第二,早前提出的加強人權保障方面,政府會以政策聲明形式提交給立法會,即“立此存照”,成為政府和立法會紀錄的一部分,並具有約束力。事實上,即使在《逃犯條例》里亦有一條條文,說明在啟動個案移交的時候,除了要符合《逃犯條例》各方面的要求外,亦可以與請求方有一個條文,條文里可以加入進一步的限制,即是請求方必須承諾可以滿足到這些進一步的限制,才會考慮移交。
   
  第三,承諾往後將定期向立法會匯報條例的執行情況。包括移交個案所涉及的國家及地區、個案性質、處理是否符合人權保障、程序公義等原則。定期匯報亦有助於第一方面工作,讓香港社會各界,包括青年人、學生,更加了解到彰顯公義、加強法治的《逃犯條例》的重要性。
   
  第四,爭取與更多其他司法管轄區,包括內地、澳門和台灣進行磋商,希望能夠盡早簽訂長期協議。長遠來說,希望與不同的司法管轄區簽訂長期移交逃犯安排的協議,特區政府會加快這一方面的工作。長期協議會以附屬法例形式交予立法會審議通過,在過去這二十個司法管轄區的做法亦行之有效,所以仍然會用此方法爭取讓更多長期協議能夠落實執行。為此,將會馬上為律政司和保安局增加人手資源,讓他們進行這方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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