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辜嚴倬雲反擊 向法院聲請停止執行撤換處分
http://www.CRNTT.com   2017-12-27 12:45:48


辜嚴倬雲。(中評社 資料照)
  中評社台北12月27日電(記者 梁雅雯)針對“內政部”上週撤換辜嚴倬雲婦聯會主委職務一事,辜嚴倬雲上午發布聲明表示,對於“內政部”不公不義於22日作出撤換婦聯會主委之違法處分,為還原事實真相,避免再受任何污名化對待,已向法院聲請停止執行上開處分。

  婦聯會24日下午召開委員會議,補選新主委,由現年59歲的前“立委”雷倩當選。媒體報道,雷倩屬於主張與蔡政府和解的“鴿派”,辜嚴倬雲屬“鷹派”。辜所推出的主委候選人、前“立委”潘維剛並未當選主委。

  新任主委雷倩25日下午到“內政部”與“內政部長”葉俊榮洽談行政契約備忘錄事宜,但她離開時並沒有簽任何文件,並希望“內政部”與黨產會給她一些時間整合婦聯會內部的歧見。明天下午2點30分婦聯會將開常委會決定是否同意簽行政契約。

  辜嚴倬雲聲明如下:

  一、辜嚴倬雲女士不能接受撤免的理由:

  “內政部”及黨產會自2017年7月開始,一再對媒體放話如果與婦聯會溝通不順利、如果婦聯會不簽訂行政契約,將即刻撤免辜嚴倬雲女士擔任婦聯會主任委員的職務及凍結婦聯會所有資產。無論“內政部”撤免處分表面上所持的理由為何,其真正目的是在與黨產會聯手,欲藉由撤免辜嚴倬雲女士擔任婦聯會主任委員處分為手段,威逼婦聯會就範,簽署行政契約。“內政部”的處分,與其真正的目的無關,豈有合法之理?

  辜嚴倬雲女士擔任婦聯會主任委員期間,一再向“內政部”澄清,外界所稱的勞軍捐款,事實上是在民國40至60年代,正值國共隔海軍事對峙,國際情勢動盪,“國民”均仰賴前線國軍將士用生命保衛家園之際,由民間自主發起的捐款,並非任何機關團體委託代辦的款項。幾十年來遇有“立法委員”質詢時,“行政院”也一再澄清說明勞軍捐款是自由捐贈,“內政部”處分理由竟然將勞軍捐款與委託代辦款項混為一談,誣指辜嚴倬雲女士或婦聯會有侵占他人財產,故意不提出勞軍捐款資料,此項指控實屬欲加之罪,辱人太深。面對此項不實指控,辜嚴倬雲女士痛心疾首,經長思後仍然決定以此聲明澄清,辜嚴倬雲女士數十年與婦聯會姊妹致力公益,絕無違反公理、正義,更無任何違法或妨害公益的情事。

  二、辜嚴倬雲女士多年來一直希望能交棒給年輕人,期盼年輕人能積極參與婦聯會,在此也感謝雷倩委員在這個險峻的時刻,挺身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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