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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官署無罪?綠委挺太陽花適用人民抵抗權
http://www.CRNTT.com   2021-01-19 12:35:43


綠委鄭運鵬受訪。(中評社 黃筱筠攝)
  中評社台北1月19日電(記者 黃筱筠)太陽花學運成員2014破門攻入、占領“行政院”,魏揚等7人一審無罪,二審逆轉,改依煽惑他人犯罪判處2月至4月不等徒刑。此有罪判決“最高法院”昨日宣判,認為人民有抵抗權,予以撤銷發回更審。多位綠委今天皆力挺“人民抵抗權”論述,民進黨“立委”鄭運鵬認為,“最高法院”的論述相信台灣大部分人民都可以接受。

  民進黨“立委”趙天麟今受訪表示,台灣不會只有單一選擇,激烈手段時還是有價值取捨,可能會得到社會支持。主要是來自蠻橫或是否違反民主程序進行的自我修正,就像支持太陽花一樣;如果民主沒有出現問題,都是按照民主程序,那就像美國國會動亂的情形,社會就不會支持、也沒有同理,民主社會不能定調某種行為,要看狀況才能決定立法、司法的態度。

  針對太陽花學運成員6年前占領“行政院”,一審判無罪,二審逆轉有罪,“最高法院”昨天宣判,合議庭認為原審有判決理由及調查不備之處,雖“憲法”未明文規定人民有抵抗權,依國民主權的憲政原理,仍應加以承認,得阻卻違法,撤銷原判決,發回高等法院更審。

  民進黨“立委”鄭運鵬也說,“最高法院”見解對於“憲法”上不會寫得明白的人民抵抗權做出解釋,對於政治事件、公共事件等就有判斷。“人民是在萬不得已狀況下,對政府做出抵抗權”,那個時候對於兩岸服貿協議,沒辦法罷免、來不及公投,是行使抵抗權所引發後續效應,這是公開的效應,不是片面解釋。

  他表示,國民黨可能會認為民進黨政府對於太陽花運動要放手,但是檢察官認為要上訴,檢察官也代表政府,法院見解是憲政與法律層次怎麼解釋人民抵抗權的說法,每個人都可以有不同看法。視台灣自己民情跟憲政架構,而“最高法院”的論述相信台灣大部分人民都可以接受。

  民進黨“立委”蔡易餘受訪認為,整個標準要一致,法院認定人民有抵抗權,太陽花就是人民不服從運動到佔領“立法院”、“行政院”,還是要有一條怎樣是違法的界線。但人民不服從行使,也不能有竊盜狀況,他認為法官這樣的判決有價值,基本上對於這樣判決也蠻贊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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