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0月14日電/今年以來,多地加速推進融資平台轉型,目前已有超過190家地方國企宣告“隱退”。今年4月,中央政治局會議提出,加強地方政府債務管理,嚴控新增隱性債務。7月,中央政治局會議再次強調,要有效防範化解地方債務風險,制定實施一攬子化債方案。
經濟日報發表中國政法大學財稅法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員李輝文章表示,不難看出,當前地方政府清理規範融資平台、剝離政府融資職能的行為,正是落實黨中央一攬子化債方案,嚴控新增隱性債務、有效防範化解地方債務風險的題中應有之義和關鍵舉措。就時下而言,做好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市場化轉型工作,應從多個維度入手。
文章提出,嚴禁融資平台“變相”新增。地方政府應從“管人、管事、管資產”全過程參與融資平台經營,向以“管資本”為主的監管職能轉變。要對融資平台進行全面業務梳理、資產核查和債務甄別,嚴禁融資平台與地方政府信用掛鈎,不得變相將辦公樓、學校、醫院、公園等公益性資產、儲備土地作為資本注入融資平台,不得承諾將儲備土地預期出讓收入作為融資平台公司償債資金來源,進一步打破政府兜底預期,有效防範一些地方國有企業和事業單位“平台化”的新傾向。
用好融資平台監測機制。依托隱性債務監測平台,結合金融、審計等部門掌握的融資平台變動情況,探索建立融資平台動態監測機制,優化融資平台債務風險指標評價體系和信用評級體系。完善地方政府資產負債表,加大融資平台融資信息披露及公開力度,用好常態化融資平台金融債務監測機制,加強對平台股權投資、資金出借擔保等重大事項的全過程監督,推動舉債與償債能力相匹配的地方政府投融資體制改革。
明確融資平台轉型定位。地方政府要積極調整融資平台戰略定位,逐步整合併將區域內商業設施、地產資源、康養醫療、文化旅遊等具有經營性現金流的資源資產或特許經營權依法合規注入融資平台,逐步推動其向“城市運營”“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轉型。同時,結合地方發展戰略和國有經濟布局,以資本為授權紐帶,創新國有資本市場化運作,既以控股形式引領國有資本投向重點行業、關鍵領域和優勢企業,又通過股權運作、基金投資、培育孵化等方式做好財務性持股,提高國有資本運行效率和資本回報。
分類推進融資平台轉型。按照統籌規劃、分類轉型的思路,推進融資平台轉型一批、盤活一批、重組一批、注銷一批。對資源和市場禀賦具有明顯優勢、資質較好的融資平台,可直接剝離其政府融資職能;對資源或市場禀賦具有一定比較優勢的融資平台,堅持引資產與引智引才並重,著力盤活和導入各類存量資源資產,並以混改、共設城市發展基金等形式撬動社會資本,在逐步提高平台經營性現金流後實現轉型;對主要承擔政府融資和公益性項目建設運營職能的融資平台,先通過兼並重組等方式整合歸並同類業務平台,後圍繞主營業務向產業鏈上下游延伸、擴展,繼而轉型為基礎設施、公用事業、文化旅遊等領域實行市場化運作的國企;對只承擔政府融資項目且主要依靠財政資產償還債務的“空殼類”融資平台,按法定程序堅決出清或破產、清算。
逐步化解融資平台債務。融資平台應高度重視信用評級提升,結合區域規劃、資源禀賦和戰略定位,統籌基礎設施存量和增量,穩步推進存量資產證券化(ABS)、引入權益型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並適情運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大力優化投融資項目,盤活各類資源資產,降低資產負債率,增強平台自身的資產質量、現金流收入、利潤來源和承債能力,合法合規實現市場化化債。同時,融資平台應把握好當前中央關於金融支持地方債務風險化解政策的“窗口期”,用好債務展期、續本降息、債務重組等方式,全力降低有息債務成本、拉長債務還款期限,確保自身經營性現金流充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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