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您如何評價蔡英文的第一個“堅持”?這種說法是否符合事實?
王英津:蔡英文當局宣揚的所謂“台灣民主與價值”,以制度差異作為抗拒大陸統一的擋箭牌,其實是無稽之談,根本站不住腳。因為我們所主張的兩岸統一政策是“和平統一、一國兩制”。正如習近平總書記於2019年1月在《告台灣同胞書》發表四十周年紀念會上的講話中所指出:“制度不同,不是統一的障礙,更不是分裂的借口”,“在確保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的前提下,和平統一後,台灣同胞的社會制度和生活方式等將得到充分的尊重,台灣同胞的私有財產、宗教信仰、合法權益將得到充分保障”。由此來看,在“一國兩制”安排下會保留台灣民主,並不存在“要吃掉台灣民主”,既然如此,蔡英文當局談何“捍衛台灣民主”?說到底,蔡英文當局“捍衛民主是假,抗拒統一是真”。眾所周知,國家統一問題不是單純的“民主問題”,而是“主權問題”。蔡英文當局的“民主拒統”,實質上是以民主權利對抗國家主權,以少部分人的“民意”來對抗全體中國人民的“公意”,是對民主本意的故意歪曲,只顧“一部分民意”而無視作為共同所有者的“另一部分民意”,這不符合人民主權的邏輯。
中評社:蔡英文的第二個“堅持”,即所謂“堅持‘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是“四個堅持”中最引人注目的一個,且在兩岸之間引起軒然大波。國台辦將其界定為“兩國論”。您認為,該“兩國論”與李登輝的“兩國論”有什麼不同?
王英津:蔡英文的第二個“堅持”可以簡稱為“兩國互不隸屬論”,我認為,該論調比李登輝的“兩國論”更加激進。在台灣,關於“互不隸屬”之類的說辭,自20世紀90年代起就早已有之,但它們多是指“一個中國內部的兩個政權互不隸屬”,並且這“兩個政權”之上不僅有一個“虛體一中”作為“屋頂”,而且還有致力於未來統一的表述。譬如,在李登輝時期,1991年的“國家統一綱領”、1992年的《關於“一個中國”的涵義》等重要文件均隱含有“一個中國,兩個對等政治實體”的相關表述;1993年11月21日,在美國西雅圖出席亞太經合組織會議的台當局代表江丙坤根據台“外交部”提供的文件發表書面聲明:“中華民國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實為歷史、地理或文化含義的一個中國下,互不隸屬的兩個主權國家”;1994年7月5日,台當局“陸委會”發布《台海兩岸關係說明書》正式拋出“一個中國,兩個互不隸屬的對等政治實體”的定位,並指出這個“政治實體的含義相當廣泛,可以指一個國家、一個政府或一個政治組織”,但又同時指出“雙方既不屬於國與國間的關係,也有別於一般單純的國內事務”。1999年7月9日,李登輝在接受“德國之聲”專訪時拋出了“兩國論”,即“1991年修憲以來,已將兩岸關係定位在國家與國家,至少是特殊的國與國關係”。李登輝所謂“特殊的”,其意涵是“兩岸雖同屬一個民族,但卻為兩個相互不隸屬的主權獨立國家”。很顯然,這是他借鑒“東西德關係模式”的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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