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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軍情局”兩軍官造假情資詐領千萬 遭收押
http://www.CRNTT.com   2023-11-07 18:37:49


士林地檢署。(台灣士林地方檢察署網站)
  中評社台北11月7日電/台軍事情報局今年破天荒遭檢調搜索,上校蘇永玲,中校蘇薪名、自2018年起共同以捏造的“梁方”等不存在的線人名義提供的假造情資績效,向軍方詐領工作經費逾新台幣1000萬,並挪為私用,軍方查覺異常而主動報請士林地檢署偵辦,士檢今年6月發動搜索約談,聲押2人獲准,上月偵結,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偽造公文書、洗錢等罪嫌,起訴2人。

  台媒報導,檢方依據“軍情局”經費核發、情蒐績效統計表,和蘇薪名與蘇永玲之間的通訊對話紀錄,還有蘇薪名與“梁方”等不存在的情報人員間的通訊對話紀錄等證據,以及2校官的認罪自白,認定2人自2017年4月起即有共同謀畫詐領財物的犯意聯絡,6年期間共藉此詐領1000萬元工作經費,實際上提交的資料都是蘇薪名瞎掰唬弄上級,蘇永玲則是明知不實仍護航、掩護蘇薪名請款。

  全案於10月間偵結起訴,移審士林地院後,承審法官裁定續押,蘇永玲提出準抗告,主張她是已坦認檢方起訴的犯罪事實,也已繳回犯罪所得,自認已無湮滅、偽變造證據、勾串疑慮,她和蘇薪名的犯罪情節供述雖略有不同,但蘇薪名也已認罪,不會影響罪責,且她有固定住居所,沒有逃亡之虞;何況她已遭停職,不可能反覆實施同一犯罪,羈押原因顯已消滅,請求撤銷羈押處分。

  但法官認為,雖然蘇永玲在6月15日羈押庭時已認罪,但8月7日檢察官庭訊時,她又供稱因信任蘇薪名,相信確實有其情報人員的存在,她直至2019年9月仍未懷疑過蘇薪名,同年才得知蘇薪名有自行使用款項;而蘇薪名的認罪供詞則是早在2018年4月起就與蘇永玲共謀詐領,法官因此認定仍有勾串證人之虞,有羈押的必要性,故於10月31日裁定駁回準抗告。

  法院指出,全案尚未行準備程序,無從得知檢方、辯護人是否傳喚證人釐清案情,被告在交互詰問證人前,仍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且涉犯七年以上重罪,共同詐得金額超過1000萬新台幣,可預期法院有可能宣告較重刑度,被告有可能逃避審判程序,受命法官裁定羈押禁見核署適當、必要,無違背比例原則,駁回聲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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