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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振民:威脅國家安全的選舉制度必須修改
http://www.CRNTT.com   2021-04-17 00:25:34


王振民在“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開幕典禮後進行主題講座(視頻截圖)
 
  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必須以維護國家安全為根本的宗旨
  
  王振民說,完善香港選舉制度的一系列修法活動,其根本宗旨就是落實愛國者治港、加固我國的國家安全,讓香港的選舉不再成為國家安全的漏洞,成為損害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的工具,保障了香港的民主制度健康發展。

  王振民表示,回歸24年以來,特別是近年來,香港的選舉以及圍繞香港的選舉,一幕幕鬧劇、醜劇、悲劇,不堪回首!選舉是否已經成為威脅國家安全主要的平台?民主越深化,選舉越多,越靠近普選,選舉的亂像也越來越離譜,對國家安全的威脅也越來越大。有人說現在講國家安全是“僭建”,當初“一國兩制”和《基本法》沒有“國家安全”四個字。其實,維護國家安全是天經地義、不言而喻的,而且是實行“一國兩制”的前提條件,是制定《基本法》的初心使命。“一國兩制”下任何制度設計,尤其是選舉制度,都必須以維護好國家主權、安全為大前提,任何損害、威脅國家安全的選舉制度,或者對國家安全帶來重大的隱患和威脅的選舉安排,都必須修改。

  王振民歷數基本法中對於國家安全的規定。基本法的序言也就是一部法律的序言,是一部法律的立法宗旨和靈魂的體現,表明這個立法要達到根本的目的,所有的法律條款都是圍繞立法的宗旨而展開的。序言共有三段,第一段講歷史,第二段講“一國兩制”的宗旨、內涵和目的,第三段講《基本法》的制定。第二段第一句話明確了整部《基本法》的立法宗旨,也就是“一國兩制”的核心內涵:為了維護國家的統一和領土完整,保持香港的繁榮穩定。2012年中共十八大報告將之概括為:“中央政府對香港、澳門實行的各項方針政策,根本宗旨是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保持香港、澳門長期繁榮穩定。”這就是《基本法》關於國家安全的規定,是作為《基本法》的根本宗旨、原則加以規定的。儘管《基本法》正文中沒有“國家安全”四個字,但《基本法》所有條款毫無疑問都是圍繞這個根本宗旨來設計、表述的。所以,維護國家安全並不是說去年《香港國安法》才“添加”到“一國兩制”和《基本法》里去的,而是從一開始就是作為《基本法》的立法的根本宗旨加以明確的。

  王振民表示,在鄧小平的很多論述中,也是多次談到起草制定《基本法》一定要以維護好國家安全為前提和基礎。習近平主席在香港回歸廿周年的大會講話當中,也明確指出“一國兩制”的提出,首先是為了實現和維護國家統一,也是把國家安全作為頭等大事反覆強調。因此,“一國兩制”之下,圍繞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設計、選舉事務的安排,都必須圍繞基本法確定的,維護“一國”、捍衛國家安全這個根本宗旨來展開。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選舉制度是回歸初心,回歸“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的本源,是正本清源、亡羊補牢。巨大的損失已經造成,巨大的代價經付出,全體港人已經為一些人近年來不負責任的行為買了大單,不要“浪費”這些挫折和苦難,一定要從國家安全的高度來審視這次對香港選舉制度的修訂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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