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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軍方改第一擊定義 李貴發:亂了套
http://www.CRNTT.com   2022-10-08 00:40:43


空軍退役中將、前空軍作戰司令李貴發。(中評社 資料照)
  中評社台中10月8日電(記者 方敬為)台“國防部長”邱國正5日在“立法院”答詢表示,敵方“侵入”“領空”就算第一擊,引起熱議。台空軍退役中將、前空軍作戰司令李貴發接受中評社訪問表示,邱國正的答詢顯然是陷入政治漩渦裡,簡直亂了套,這樣的定義更動反而是做球給解放軍,大陸向來希望台軍開第一擊,台灣軍方貿然調整第一擊定義,非常不妥。

  李貴發,退役空軍中將,曾任台灣空軍作戰司令、“國防部情報次長”。現任台北市黃埔四海同心會會長、中山黃埔文經交流協會理事長。

  邱國正5日在“立法院”備詢表示,兩岸“海峽中線”的默契已被大陸毀掉,現狀已被改變,並表示台灣軍方現已調整經常戰備時期突發狀況處理規定,“只要航空器、航海器越界了,不等它是否有第一擊,就要把它擊毀”。如現在對岸採用無人機“滋事”,後續只要“航空器實體飛越‘領空’,就算第一擊”

  對於邱國正改變第一擊定義,李貴發表示,如果說航空器進到台灣空域就視為第一擊,恐怕整個後續的交戰程序就亂了。過去所謂第一擊的意思是,某一方使用武器開始發動攻勢稱為第一擊,如果說航空器進到空域就是第一擊,他坦白講,跟過去服役時的認知完全不同,他聽不懂邱國正是什麼意思。

  李貴發指出,根據戰備規定,過去軍方是嚴格約束官兵展開第一擊,兩岸軍方都不想當發動第一擊的一方,第一擊還需要作戰指揮官授權才可擊發,所以過去第一擊的定義就是對方開始對台灣動武了,例如導彈打到台灣的陸地上,軍機在空中開火了,而且是對方主動開火,或者是海上船艦開火了,才有後續的交戰程序。

  李貴發說,第一擊又分為兩種情況,第一種是,突發的開火,好比兩方戰機在空中攔截交鋒時過於靠近,尤其現在又沒有“海峽中線”制約,軍機之間很可能近距離接觸,某一方基於本身安全考量開火,這是防衛反應的一環。因為當兩機相近,無法保證對方會不會開火,這時不是擊落對方、很可能就是先被擊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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