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第6頁 第7頁 第8頁 第9頁 第10頁 】 
香港特首林鄭月娥2月8日下午記者會全文
http://www.CRNTT.com   2022-02-09 00:18:55


 
 
  至於第三個有關家庭聚會的問題,你稍後可問陳秘書長。
 
  記者:首先想問有關跨家庭聚會,現在有不少獨居長者,他們的子女如果要探望父母,這些情況是否都當作跨家庭聚會而不被允許呢?會否有任何豁免的考慮呢?另外,剛才你提及商場的執法要問局方,但有否想像初步在執行上都是很困難?要在一個人流這麼大的地方逐名顧客檢查其疫苗紀錄,在實行上是否可行?第三個問題,在交通工具方面,當局之前說過會考慮在交通工具上實施“疫苗氣泡”,是否在初步考慮後認為在實行方面不可行,所以暫時不推行,還是稍後考慮了可行方法後才推行呢?謝謝。
 
  行政長官:第一條題目,正如我剛才回答另一名記者朋友,稍後食物及衞生局常任秘書長(衞生)會向大家交代。但我們在實施強力和嚴厲的措施時也會“合情合理”,我們會考慮市民的實際需要,稍後你看見那條規例後會比較清楚。
 
  第二,在執法方面有兩種——有一種是主動的執法,另一種是被動的執法。主動的執法將適用於原本在第599F章的處所,例如進入健身中心要檢查“安心出行”和疫苗接種紀錄應該不會有困難,尤其是現在新版本“安心出行”是十分容易檢查的。這些是我們要主動執法,每一名進入這些處所的人士都要使用“安心出行”,處所亦要知道他們有使用“安心出行”。被動的執法則是市民仍須使用“安心出行”,我們不會主動檢查但會進行抽查。公職人員會獲得授權進入適用於被動執法的地方,例如商場和超級市場,我們會進行抽查。如果在抽查的時候發現有人沒有使用“安心出行”,到時才會採取行動。這種被動執法其實每天都有進行,例如身份證,我們要求大家外出要攜帶身份證,但甚少在一些處所主動要求大家出示身份證,只是有時會抽查,或有特別事件發生時,執法人員才會要求你出示身份證。
 
  至於交通工具的處理,稍後你會看到修改後的規例,在針對“疫苗通行證”的新規例會把公共交通工具納入在內,但我們暫時不會引用相關條文。因為事實上有困難——不只是執法有困難——市民日常也要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包括外出接種疫苗亦可能要使用公共交通工具。所以暫時我們都不會引用在規例中已賦予食物及衞生局局長的權力,但日後如果情況嚴峻,屆時便已有法律基礎,可以通過食物及衞生局局長發出指令,落實相關措施。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第6頁 第7頁 第8頁 第9頁 第10頁 】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 【打 印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