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9月11日電/據經濟參考報報導,針對“一查就撒”、“帶病闖關”等問題,證監會日前通報證券公司投行業務內部控制及廉潔從業專項檢查情況,對6家券商及其相關責任人採取監管措施。據《經濟參考報》記者不完全統計,年初至今已有近30位保代或保薦機構因業務違規被監管“點名”,其中多與IPO項目有關。業內人士表示,壓嚴壓實保薦機構責任是市場化的資本市場得以順暢運行的重點所在,有利於保薦行業長期健康發展,同時也能有效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6家券商被採取監管措施
日前,證監會官網發布一批針對證券公司投行業務的監管措施。據瞭解,這是上半年針對“一查就撒”、“帶病闖關”等突出問題,證監會對部分撤否率較高的證券公司開展專項檢查的處理結果。根據問題的類型、性質等不同,證監會對中天國富採取監管談話的監管措施,對國信證券、華西證券、西部證券採取責令改正的監管措施,對華創證券、中德證券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
具體來看,上述機構所出現的問題主要集中在內控性不足、薪酬考核體系不合理、個別項目內控跟蹤落實不到位、廉潔從業機制不完善等多個領域。如證監會在對中天國富的行政監管措施公告中指出公司存在以下違規問題:一是內控部門監督有效性、履職獨立性不足,部分項目內核意見跟蹤落實不到位,保薦工作報告大幅删減關注問題,內核未關注關於撤否項目的重大風險問題,薪酬考核體系不合理,存在過度激勵;二是廉潔從業風險防控機制不完善,第三方服務機構審查制度執行不到位。
華西證券同樣存在內控獨立性不足,質控部門分管高管擔任IPO項目保薦代表人並參與質控審批,內控部分意見未回復、未落實或修改後未經內核即對外報送,質控現場檢查力度不足,且部分投行項目聘請第三方未嚴格履行合規審查等問題。
對於國信證券,證監會指出,該公司存在薪酬考核不合理,未嚴格落實收入遞延支付要求、部分債券承攬人員薪酬收入與項目直接掛鈎,內部問責機制不健全,個別項目內控跟蹤落實不到位,部分內核員工獨立性不足,部分崗位人員出現廉潔從業風險,廉潔從業檢查流於形式。
同時,證監會也對多名相應證券公司主要負責人、分管投行業務負責人、內核負責人、質控部門負責人等分類採取監管措施,並要求公司對相關責任人員進行內部追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