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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現場(中評社 陸文煜攝) |
據悉,環境、社會及管治(ESG)表現已成為全球衡量企業經營績效的重要新指標。自二○一六年起,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亦要求本港上市公司必須披露ESG報告。然而,本港企業所採用的ESG報告方式及指標不盡相同,欠缺統一的客觀評估標準。此外,世界各地有關當局正確立本身的ESG評估標準和認證制度,並爭取更廣泛的認可,以成為國際ESG投資樞紐。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未來三年,政府有何計劃推動香港成為亞洲的ESG投資樞紐、確立ESG統一標準,以及推動不同業界制訂行業的ESG標準;
(二)為配合上述計劃,政府有何措施培育各行業所需的ESG相關人才;及
(三)政府會否以身作則,逐步為各政府部門及公營機構引入ESG營運概念,並訂立與ESG相關的績效指標;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多謝陸瀚民議員的提問。就問題的三部分,經諮詢相關政策局及金融監管機構後,現回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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