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委會曾於一九七六年進行“房舍調換計劃”,公屋租戶可與其他租戶互換居所,按申請者的家庭人數、屋邨選擇、單位面積、登記日期等進行配對。但截至二○○二╱○三年,累計成功調換個案佔總登記戶數僅約8%,由於該計劃成功率較低,房委會於二○○六年初決定終止該計劃。
推行上述計劃時,房委會留意到大部分想申請調換單位的申請者對單位都有非常相近的要求,包括地點佳、樓齡新、面積大、層數及方向要理想、屋邨環境及設施完善等等,因此成功配對並不容易,而且申請者互換編配單位其實並不會加快公屋流轉,只是交換單位。
房委會會繼續密切留意整體公屋的供求情況,檢視是否有空間調整分區的安排,或利用不同科技,優化編配流程,從而使公屋單位流轉更有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