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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政府發展智慧電動車 結合兩岸示範運行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0-04-15 15:23:10  


  中評社台北4月15日電(記者 康子仁)台灣“行政院會”今天通過“經濟部”所提“智慧電動車產業發展策略與行動方案”報告,馬政府要在未來3年內投入新台幣22億元,推動3,000輛智慧電動車,希望結合兩岸示範運行,成為全球亮點,“經濟部”有信心,未來如能透過搭橋專案,智慧電動車的銷售在大陸會有相當成果。

  台灣“經濟部”次長黃重球表示,未來將以示範運行、建構友善使用環境、提供購車誘因、訂定環保標準及輔導產業發展等5大發展策略,推動智慧電動車產業。其中在示範運行部分,未來3年將投入新台幣22億元,推動3,000輛智慧電動車進行示範運行。

  至於提供購車誘因部分,“經濟部”將提供智慧電動車示範運行階段3年免徵貨物稅的優惠,在輔導產業發展部分,未來6年將編列新台幣69億元推動智慧電動車關鍵零組件、整車及市場推廣。

  黃重球指出,“經濟部”及相關部會未來6年將編列新台幣97億元的總經費,全力推動智慧電動車發展,預期在2016年達到孕育全球前10大智慧電動車旗艦廠商,並達成智慧電動車內銷4.5萬輛、外銷1.5萬輛目標,同時創造台灣智慧電動車製造業產值新台幣1,200億元、服務業產值新台幣312億元,以及2.4萬以上就業人口。

  此外,“經濟部”也推動“電動機車產業發展推動計劃”,預計2009年起將補助每輛電動機車新台幣8,000到11,000元,各縣市政府也將配合補助新台幣1,500到10,000元,並提供電動機車貨物稅減半徵收,希望在2012年達到16萬輛電動機車銷售量。

  吳敦義認為,台灣擁有極具競爭力的資通訊(ICT)及車輛、零組件產業,也有非常適合電動車發展的地理環境,“經濟部”妥善運用這些優勢與利基,達成產業發展與節能減碳雙重目標,讓台灣智慧電動車產業能夠順利邁向國際,並落實台灣發展成為低碳島,請“經濟部”及各相關部會應依權責分工積極推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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