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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幸媛:媒體是公器 有報導真相義務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0-11-11 10:11:33  


賴幸媛期盼媒體求真求是的態度也能進步。(中評社黃惠玟攝)
  中評社台北11月11日電(記者 黃惠玟)鄭弘儀爆粗口案已演變成“陸委會”傳真錯誤爭議,“陸委會主委”賴幸媛今天上午表示,媒體是社會公器,有報導真相的義務,民眾更有知道真相的權利。原本這麼重要具有意涵的政策,最後卻淪為傳真號碼的爭奪,這是很不好、不良的示範,她期盼在台灣自由開放的過程中,媒體在報導上也能求真求實,這將會是社會大眾的福氣。

  “陸委會”傳真號碼錯誤,昨晚遭到鄭弘儀主持的談話性節目“大話新聞”的痛批,賴幸媛今天上午出席“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會前接受媒體訪問時指出,她並不覺得委屈,“陸委會”要對人民負責的,對於混淆是非、移花接木、刻意扭曲真相的報導,過去四個月來就一再澄清,但最後卻淪為傳真號碼的爭奪,這是很不好、不良的示範。

  她認為,這件事的重點應該是政策的本質是什麼,社會民眾應該知道的真相是什麼,及媒體作為社會公器應該負責的是什麼,這才是社會民眾應該關切的。

  她期盼媒體在台灣這麼開放自由的社會,如果在報導上的求真、求實態度也能進步的話,將會是社會大眾的福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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