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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梁愛詩:應珍惜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權利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1-05-29 00:43:17


 
  梁愛詩認為,特區政府應從立法失敗的經歷中汲取教訓。具體操作問題上,由於目前香港已有“刑事罪行條例”、“公安條例”和“社團條例”,對叛國、煽動叛亂和政治組織間的接觸做出了規範和懲治規定,因此二十三條立法比澳門“一張白紙立法”的情況更複雜。港府應對上述三個條例逐一處理,修改過時的條文;特別應該先處理刑事罪行條例,向市民清楚解釋甚麼是叛國、顛覆政權、分裂國家。

  “很多人當時並不明白細節。用言語宣揚‘台獨’,沒有行動,沒有招兵買馬利用武力推動‘台獨’的話,這不是罪行。一些天主教徒說通過二十三條後他們將會坐牢,這些都是誤解。”梁愛詩說,中央政府已是抱著寛鬆的態度來對待香港的二十三條立法。

  她稱,民意對立法有很大的影響,港府應向市民宣傳二十三條不是中央政府箝制港人權利的信息,社團也應幫助市民了解,經過社會充份討論後,再交由立法會通過。

  此外,梁愛詩也回應了有關“三權合作論”的質疑。她表示,根據基本法,香港政治體制包括行政、立法和司法機關,三者同屬一個政府,理應互相合作。香港回歸以後,法院按照基本法獨立進行審判,沒有受到任何干涉,體現了司法獨立。她補充說,基本法訂立至今,僅經歷十三四年的時間,還需要時間發展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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