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對於香港主流民意願意接受2017行政長官選舉辦法,激進反對派不是看不到,也不是不擔心違反主流民意將來會在議員選舉中受到民眾的選票懲罰。但是與一旦通過2017特首選舉辦法則激進反對派必將長期與特區的行政權力無緣、激進反對派在外國反華政治勢力心中的份量必將大幅下降相比,切身的利益還是比香港的主流民意重要。在這個時候,所謂“民意”與“民主”,絕對敵不過他們自身的利益追求,他們對主流民意的蔑視甚至敵視,也就是必然的。
我們認為,在香港民主發展的關鍵時刻,真正有良知的議員,特別是真正擁有民主信念的溫和派立法會議員,要真心關愛香港的未來發展,要切實尊重香港的主流民意,真正肩負香港的歷史責任,不要被某些激進反對派的私心、私利綁架、騎劫,應該對香港有望首次實現一人一票選出自己的行政長官,做出理性的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