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ML格式】 【 】 【打 印】 
龍潭案扁家收4億佣金 監委:依法可以解約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9-07-16 18:18:18  


“監委”馬以工認為,全案既然已經出現佣金,依法就應該解約或是將溢付的新台幣23.75億自契約款中扣除。(中評社 康子仁攝)
  中評社台北7月16日電(記者 康子仁)民進黨政府時期發生的龍潭購地弊案,“監察院”調查後認定,陳水扁、吳淑珍從中收取原地主達裕公司辜成允新台幣4億元佣金。“監委”強調,全案既然已經出現佣金,依法就應該解約或是將溢付的新台幣23.75億自契約款中扣除。

  “監察院”今天召開記者會,公布糾正“行政院”、“國科會”和科管局。

  “監委”馬以工表示,科管局沒有依照政府採購法之規定辦理限制性招標,且達裕公司也有支付他人佣金、仲介費和後謝金等條件,促成採購契約之簽訂,依照政府採購法第59條之規定,機關可以終止或解除契約或將溢價及利益自契約款中扣除。

  根據了解,當初科管局以新台幣86億元向達裕公司購買龍潭這塊土地,由於有4成土地,大約85公頃左右屬於公共設施用地,依照促進產業升級條例規定,應該無償登記給管理機關,科管局溢付了新台幣23.75億元,目前科管局只付了66億元左右,“立法院”委員會認為價錢太貴,要求殺價10億元,此外,還有10億尾款未付。


    相關專題: 陳水扁巨貪現形 民進黨陪葬

CNML格式】 【 】 【打 印】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