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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協議公投 江宜樺:“國會”發起有可能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1-10-20 11:15:28  


  中評社台北10月20日電/“總統府”發言人范姜泰基稱,未來若推動兩岸和平協議,一定會交付公投,公投未通過前,絕不會推動簽署兩岸和平協議。對此,“內政部長”江宜樺今日稱,公投可經由人民直接發起、“立院”院會決議後交付“中選會”辦理、“總統”交付“行政院”院會辦理防禦性公投,依之前有限的經驗,人民要發起大規模連署公投比較困難,而“國會”發起是有可能的,只要朝野兩黨有交付人民公投的共識即可。

  今日新聞網報導,江宜樺稱,有3種方式可發動公投,第一是由人民直接發起,發起連署人數需超過上次“總統”大選選舉人數的千分之五,第二則是經“立法院”院會決議後,交付“中選會”辦理,第三種則是防禦性公投,當“總統”有“國家主權”受到外力威脅的疑慮時,可由“行政院”院會交付辦理公投,“外界普遍對於第三種比較有疑慮。”

  江宜樺指不管是由人民或“國會”通過公投提案,都是正當的途徑,在兩岸和平協議開始進行談判或是簽署審核前,有必要經過公投時,應藉由這兩種方式。

  江宜樺表示,依照有限的經驗看來,人民發起大規模連署公投是比較困難的,而經由“國會”發起是有可能的,只要朝野兩黨有交付人民公投的共識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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