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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不得再選黨魁?賴士葆:由官方解釋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3-01-18 15:50:32  


賴士葆下午針對蔡正元說法表示,這應該由“內政部”認定,建議國民黨行文給“內政部”。(中評社 黃筱筠攝)
  中評社台北1月18日電(記者 黃筱筠)針對國民黨“立委”蔡正元今天在臉書發文表示,國民黨是人民團體,應受《人民團體法》規定,黨主席只能連任一次,馬英九不能再選下一屆黨主席。國民黨“立法院”黨團首席書記長賴士葆下午表示,“最好解決方式應讓關心這件事情的國民黨具文給‘內政部’,請‘內政部’認定,就可解套。”

  蔡正元在臉書發文後,下午受訪表示,“國民黨有十幾萬黨員,馬英九若再選黨主席又當選,誰知道會不會有人去提告?”他表示,會提出這個看法是看到苗栗縣竹南鎮輔選有感而發,他是經過一段時間研究,才發現馬再次競選黨主席,可能會問題。

  對於黨內“立委”的意見,賴士葆尷尬說,“只能請‘內政部長’官去認定,如果真的違法,那就這樣,不然能怎樣?”

  但賴士葆說,政黨是不是政治團體?馬英九第一次沒做完,這算不算一任?前無黨“立委”康世儒當選無效的案例,是否可以用在這裡?這些東西都需要再研究。“我不說對或錯,我知識淺薄,可能要再去讀點書、看點資料。”

  賴士葆也舉例說,國民黨“立院”黨團書記長也不能連任,但有人做到一半後辭掉,那可不可以再擔任書記長,也有人說可以,應該要去找法律專家去研究。

  賴士葆表示,只要請“內政部長”官就可以規範這種情形,最好解決方式是讓關心這件事情的國民黨行文給“內政部”,請“內政部”認定,就可以解套。媒體詢問若“內政部”認為違法,是不是就不能選?賴也說,“如果‘內政部’說不行就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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