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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王金平倡議立院設兩岸事務小組 馬英九反對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4-01-27 15:16:55


馬英九在洪都拉斯舉行記者會。左起陳永豐、郭永樑、袁健生、馬英九、林永樂、蕭旭岑(中評社 倪鴻祥攝)
 
  他指出,美國規定談判前、簽署前90天都要向國會報告,還成立龐大的委員會,涵蓋各行各業進行相關協商工作,所以國會只能說YES或NO,不能修改,還必需在2個月參眾議院討論的時間總共不能超過90天內,每一個月討論時間各自不能超過22小時,目的是防止冗長發言,所以美國有一套非常不同的制度。

  他說,“憲法”規定協商都是行政權,不是“國會”權,但“國會”有權力最後要不要讓它通過,所以“國會”的監督應該是最後的階段,但他也覺得應該“國會”與民眾更早了解,尤其是兩岸協議可能的影響,所以服貿協議之後的貨貿協議已採不同的做法,會把所有公聽會、協商進度向“國會”報告,但協商還是行政部門負責,因為“立委”也參與,就會混淆分權的原則,產生未來責任不清的問題;王的關心應得到正當的回應,所以貨貿就是如此做。

  其他有關“內閣”改組、遠通eTag電子收費及《地政士法》覆議等問題,馬英九表示,若有調整,一定會與“行政院長”江宜樺討論,但不會在出訪期間宣布或在出訪期間討論“內閣”改組的事,eTag的問題,民怨必需注意,“交通部”與遠通都在力求改善,希望外界給一點時間;至於《地政士法》覆議案,“內政部”日後會加以檢討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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