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ML格式】 【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江宜樺服貿記者會講話(全文)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4-03-28 14:45:19


 
  事實上,整個民主的精神,我們一直都認為,是在大家能夠清楚地表達各自的意見之後,在協商的過程裡面,能夠各讓一步,而不是完全堅持己見,只有在很多重要的問題或是公共政策上能夠各讓一步,才能夠看到整個轉換的契機,而很多很多沉默的社會大眾,其實期待的就是這種激烈爭辯的各方都能夠各讓一步,並且讓事情獲得和平的共識,或是解決方案的可能,也正是基於這樣的理解跟認知,所以讓我們回到服貿這個議題的時候,我要向各位報告的是,最近雖然我們的爭議還沒有完全的結束,但是我們也已經看到了若干各讓一步的跡象,包括昨天執政黨的黨團大會已經做成一個決議,針對社會所最關切的服貿協議,是不是應該要考慮讓它退回委員會去重新進行逐條的審議,以及逐條的表決。

  我們也知道,做成這樣的決議,是因為在“立法院”的公報紀錄上面,對之前委員會所做出的一些主席宣示的決議認為有記載不夠明確的瑕疵。對於執政黨的黨團願意讓這一步來避免程序上的瑕疵造成的爭議,與尋求社會上最大的公約數,讓整個服貿協議能夠回到某一個發生爭議前的原點,我們基本上,對於這樣的決議是敬表支持的,我們也非常希望,在已經做出這樣一個重要讓步的情況之下,能夠平息社會大眾對於過去程序瑕疵的批評,補足程序正義,但是對於服貿這個有利於台灣未來經濟發展以及生存發展的重要協議,我們希望它能夠在回到委員會之後,獲得實質的、理性的逐條審議跟表決。

  最後一點是社會大眾的另一個關注焦點,是關於兩岸協議的監督機制是不是應該法制化的問題。我們在之前的記者會以及其他的公開場合也向社會大眾說明,在最早的時候,我們並沒有一套監督兩岸簽署協議的溝通的標準程序,但是,執政黨黨團在2月19日左右,已經提出了一個四階段的溝通機制,要求行政部門對於任何一個兩岸的協議,必須在四個不同的階段,都要接受社會大眾,尤其是“國會”的監督。這四個階段分別是:第一個階段,協議的議題形成階段,那就是兩會在討論哪一些事情要談的階段;第二個階段是業務溝通的階段,就是當台方確定哪一些議題準備要跟對方談判的時候,我們的相關部會以及海陸兩會,應該要進行什麼樣的準備;第三個階段是協議簽署前的階段,這裡面包括非常綿密的、要向“國會”報告,我們所打算要簽署的協議的主要內容,向相關的團體以及社會大眾去說明,政府打算要簽署的協議的方向,以及最後第四個階段,就是在協議簽署之後,在還沒有生效之前,我們仍然必須要繼續地把協議簽署前不便透露的一些細節,在協議簽署之後,向社會大眾做非常詳盡的說明。

  這樣的一種溝通或者是接受監督的程序,包含行政部門自己內部的溝通,行政與立法之間的互動跟接受“國會”的監督,包括對相關團體的溝通,以及對社會大眾的說明,我們也知道這樣的一種溝通的程序,其實在“立法院”的階段會牽涉到兩岸協議究竟應該是要透過立法的方式或透過核備的方式而有所不同。根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規定,在第五條裡面,我們已經針對,只要是涉及到法律的修正或是新法律的制訂的話,就一定要送到“國會”來審議,但是如果說協議簽署的內容,沒有涉及到法律的修正或制訂的話,就是送“立法院”來備查。那麼,根據這樣的一個分野跟法律的規定,原本兩岸的服務貿易協議,因為它並沒有牽涉到法律的修正與制訂,所以並不需要以審議的方式,或者是另外再針對這樣的情況去立法。但是同樣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也給我們一個原則性的指導,讓我們可以在這個原則之下,去制訂不管是行政方面的命令,或者是法規命令。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 


CNML格式】 【 】 【打 印】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