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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士葆嗆:“台灣民政府”發護照為何不辦?
http://www.CRNTT.com   2017-12-20 14:42:28


賴士葆引用德國宗教家馬丁·尼莫拉的名言。(中評社 倪鴻祥攝)
 
  他表示,除了《“國家安全”法》,正在審查的《資通安全法》草案,以及《保防工作法》都是在給行政機關司法調查權,這是什麼世界?台灣怎麼還好意思說是崇尚民主法治的國家?民主法治國講的是程序正義,但王炳忠等人怎麼被對待?完全無緣無故被帶走,然後偵訊好長一段時間再放人。

  他質疑,檢察官偵訊王炳忠等人時,律師居然不能到場,檢察官、調查官現在都便宜行事,用證人方式對人疲勞轟炸、押人取供,因為證人身份不受留置24小時時間限制,等到當事人累死了再轉為被告,然後再受留置24小時限制,他將與其他國民黨“立委”提請修改《刑事訴訟法》,將證人保護要求更趨完整,例如證人可請律師,不可對證人肆意搜索等。

  賴士葆指出,這4、5人到底做了什麼偉大的妨害“國安”的事情,“國安法”寫得很清楚,不論是蒐集資料或發展組織都違法,現在台灣都有人成立“台灣民政府”,都已經在發護照、牌照,為何蔡政府不去處理?只因為這些人持有人民幣、認識周泓旭嗎?這些理由實在太牽強,社會大眾不會相信,大家只看到蔡政府在鏟除異己,而且現在循這種模式在辦統不辦獨,只有講“台獨”的自由,沒有講統一的自由,這種侵害人權的舉動,大家一定要一起發聲,否則就像德國宗教家馬丁·尼莫拉所言,最後辦到你身上時,沒人幫你講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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