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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淑珍未上銬搭高鐵 檢方:兼顧法理情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1-02-18 11:00:30  


吳淑珍從家中搭轎車到地檢署報到。(中評社 張啟芳攝)
  中評社台北2月18日電/陳水扁妻子吳淑珍今天向高雄地檢署報到後,未戴戒具搭高鐵前往台中監獄附設培德醫院。檢方說,雄檢處理吳淑珍案,並無預設立場,依執法公平性、人道關懷等,兼顧法理情。

  中央社報導,吳淑珍由兒子陳致中陪同,在大批支持者聲援下,約於8時向高雄地檢署報到,由執行檢察官確認身分,隨即簽發執行指揮書,由專人專車將吳淑珍送往高鐵左營站搭車。

  高雄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王俊力隨後召開記者會,說明雄檢處理吳淑珍案的情形表示,依據醫師上午對吳淑珍的身體檢查狀況,以及考量吳淑珍有姿態性低血壓且曾多次暈眩的記錄,基於人道、安全性及縮短路程,才使用消防局救護車,再換搭高鐵至台中烏日站。

  王俊力說,吳淑珍抵達高鐵烏日站後,由培德醫院派車接收入院,並商請教學醫院派出醫師、護士沿途隨時照顧吳淑珍的健康狀況。

  王俊力指出,因吳淑珍行動不便,這次傳喚到案,尚無逃亡之虞,執行檢察官依法警使用戒具要點和解送人犯辦法的相關規定,於解送過程中,不使用手銬等戒具。

  不過,王俊力說,一旦有使用戒具的必要和急迫狀況,戒護人員會立即施用,並立刻向檢察官通報。

  王俊力強調,雄檢處理吳淑珍案,並無預設立場,依執法公平性、人道關懷等,兼顧法理情,以及尊重培德醫院的評估結果,依法律程序辦理。

  陳水扁、吳淑珍因龍潭購地案、前101董事長陳敏薰人事案被判刑定讞,陳水扁已於去年12月2日發監執行,吳淑珍應執行刑期17年半,由台北地檢署囑託高雄地檢署代為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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