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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綠堅持訂交接條例 府:不宜牴觸“憲法”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6-02-23 00:50:29


陳以信。(中評社 資料照)
  中評社台北2月23日電(記者 倪鴻祥、鄒麗泳)民進黨副秘書長劉建忻22日針對交接工作發布新聞稿,指已書面回覆“總統府”“總統”職務交接條例”的立法,實屬必要。“總統府”發言人陳以信22日晚間書面回應,“總統府”尊重“立法院”行使職權,不會反對交接工作“法制化”,但相關立法工作應該顧及社會觀感,不宜發生牴觸“憲法”之疑義。

  民進黨主張交接條例應法制化,“總統府”秘書長曾永權在19日2016接卸任政府交接小組第一次會議會上曾與民進黨政權交接人士會商時表示,依現行接續政府交接執行要點等法規,交接並無窒礙難行之處。

  民進黨22日發布新聞稿認為法制化實屬必要,陳以信22日晚間提出3點書面回應,以下為全文內容。

  針對民進黨22日就交接工作所發新聞稿,“總統府”發言人陳以信回應媒體如下:

  首先,陳以信表示,根據2月19日“2016接卸任政府交接小組第一次會議”協商結論之第一點,雙方業已透過對口即刻展開後續溝通事宜。

  其次,根據協商結論第三點:“行政院”今(19)日所提《520交接作業實施要項》草案,請接任政府交接小組儘速提供修正意見,俾便定案。”陳以信指出,目前就待接任政府交接小組提供修正意見以便定案,復由行

  “政院”公布實施後,“行政院”各部會對口便能取得上級授權,並根據要項規定內容,以彈性方式具體辦理交接事宜。

  第三,至於“立法院”刻正審議中的“總統”職務交接條例”,陳以信強調,“總統府”尊重“立法院”行使職權,更不會反對交接工作“法制化”,但社會各界的疑慮在於,擔心交接條例草案中部分內容可能違憲。因此“總統府”認為,相關立法工作應該顧及社會觀感,不宜發生牴觸“憲法”之疑義。
 民進黨政權交接小組上週五在“接卸任政府交接小組第一次會議”,於22日書面回覆“總統府”交接小組。劉建忻說,書面回覆表達民進黨方面對交接事宜的整體性意見,特別強調“總統”職務交接條例”立法之必要性,非“行政院交接作業實施要項”可以取代。

  民進黨政權交接小組回覆“總統府”之書面意見如下:

  一、在交接條例立法完成前,交接工作之進行,應以協商結論為依據。

  二、“總統”職務交接條例”之立法實屬必要,非“交接作業實施要項”可以取代。有關接卸任政府交接,除了各機關新舊任首長之業務、檔案、財產等行政移交工作外,更在於過渡期間中,當選人辦公室能充分取得政務資訊,以利於接卸任政府無縫接軌;亦需確保政府現階段之政策,不會偏離新民意或當選人政策方針,使國家資源不被錯置,政策穩定過渡。因此,交接事務相關規範的法制化,實屬必要,非“行政院交接作業實施要項”可以取代。

  三、即日起透過雙方聯繫對口名單展開政策溝通事宜。為順暢政務銜接,預做就任準備,當選人辦公室將依照2月19日“接卸任政府交接小組第一次會議”結論第一點,即刻透過雙方對口,對台方關切之重要施政議題,展開溝通事宜,索取資料並邀請說明。另請“行政院”本部及所屬部會,於2月29日前透過雙方指定對口,將業務說明、組織架構及人員編制、預算編列與執行情形、重大政策等資料送交當選人辦公室。

  四、為樹立政權交接良好典範,卸任政府於過渡期間,不應該核定跨年度的新計劃;已通過本年度預算的計劃,若攸關“行政院”政策的執行且無急迫性,也應該暫緩;高度爭議的案件,不應在爭議中倉促定案。若屬急迫性工作,亦應該與當選人陣營、及新“國會”充分溝通,減少爭議的發生。

  五、“行政院”及所屬部會520交接作業實施要項草案”屬“行政院”內部規範,且內容多屬新任首長人選產生後之交接執行細節,非當前最急迫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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