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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報:ECFA只是兩岸貿易正常化起步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0-04-06 15:30:59  


  中評社台北4月6日電/旺報6日社評說,兩岸ECFA第二次協商上周在桃園鴻禧山莊舉行,雙方取得積極進展,大陸方面允諾不會在ECFA商談中進一步要求台灣開放農產品,也會盡量減少、避免對台灣弱勢產業、基層民眾及中小企業的負面影響,並且還同意針對台方所提給予台灣農產品銷往大陸免稅待遇的要求,帶回研究。陸方的各項允諾,具體體現大陸領導人對台“讓利”的公開談話,以及國台辦主任王毅3月30日接受本報專訪時所作保證,對今年6月底前完成ECFA簽署增添了很大助力。然而,因為ECFA涉及的問題極為複雜,馬英九與民進黨主席蔡英文已約定在4月底前進行一場辯論,大陸方面及時的“讓利”作為能否提升台灣內部對ECFA的支持力道,尚待進一步觀察。 

  事實上,大陸對台“讓利”政策在現實上仍面臨若干問題。據媒體報導,台方早收清單在大陸所提“快、易、少”的協商原則下已面臨縮水;而一直未曝光的陸方早收清單據稱超過700項產品,其中還包括很多台方列為敏感、弱勢的產業。雖然陸方已展現可以聽取台方意見後再作調整的彈性,但是,從大陸的產業結構來看,要能找到對大陸有利、又不會影響到台灣產業的產品項目,可以說少之又少。王毅保證大陸未來早收降稅清單無論是金額還是比例,大陸都會少於或低於台灣,但並沒有、也不可能承諾大陸“只給不取”。因此,如何協商出一個雙方都可以接受的早收清單版本,恐怕還需要費一番苦心。 

  社評說,更困難的問題是,大陸期待台方履行參與WTO義務,在ECFA協議文本中明訂公平待遇條款,要求台灣在貨品、服務業及投資三方面,平等對待大陸業者和外商。大陸這樣的要求,對台灣可是個大難題。因為台灣與大陸同為WTO的會員,若要遵循WTO最基本的“不歧視”原則,台灣就有義務將大陸和其他會員同等對待,必須將目前列為禁止進口的800多項農產品及1300多項工業產品完全開放,頂多是在ECFA後續關稅談判時可以將部分敏感農工產品項目列為保留不降稅清單;而且服務業與投資部分也必須對大陸全面開放。果真如此,馬政府迄今所作的各項保證,在ECFA後續協商中都將逐一瓦解,這不正是綠營攻擊ECFA的關鍵之一!所以,履行WTO義務,也就是所謂“貿易正常化”的問題,雙方須嚴肅面對處理,無論最後是否納入ECFA協議文本,馬政府都必須對內部有清楚的交代,否則就算馬政府再作更多保證,大陸方面再作更多“讓利”,也無法化解台灣內部各種疑慮與政治紛擾。 

  社評說,台灣與大陸協商ECFA是歷史的一大步,但是,兩岸經貿從尚未達到WTO規範的非正常化關係(WTO minus),躍升到超越WTO規範、類似FTA的高度自由化關係(WTO plus),雙方要面對解決的問題何其之多!簽署ECFA之目的是訂下一個未來雙方協商的基本架構及大原則、大方向,我們相信兩岸會有足夠的政治智慧共同面對處理種種疑難雜症,讓ECFA能夠成為真正體現兩岸雙贏的歷史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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