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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大壯:ECFA非靈丹妙藥 需時才見效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0-12-18 00:24:30  


李大壯在“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學術研討會”上發表主題講話(中評社記者攝)
  中評社深圳12月18日電(記者 陳曉)香港--台灣商貿合作委員會主席李大壯不久前會和中國評論通訊社舉辦的“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學術研討會”上發表主題講話時分享了當年香港與大陸簽約CEPA的寶貴經驗,他提醒道,協議並非“靈丹妙藥”,不可能立馬見效,所以眼光一定要放的遠一些,不可只顧及眼前的利益。

  李大壯先生在2003年時曾擔任香港總商會中國委員會的主席,並曾經代表香港與北京商務部門就簽署CEPA協議進行了多次的協調工作,因此他對與CEPA類似的ECFA有較深入的體會。

  李大壯指出,香港與大陸簽署的CEPA和大陸與台灣簽訂的ECFA在本質上沒有太大的差異,都是對兩地經濟極有好處的協議,可是要知道任何協議都非“靈丹妙藥”,不可能一簽署後便立即見效。以香港的經驗為例,在簽署CEPA後到真正獲得經濟上的利益需要大約四年的時間,存有一定的時間差,所以台灣的商界人士不必太過看重簽訂ECFA後的即時利益,各界應將眼光放得更大更遠一些,不可只局限在短期的利益。

  最後李大壯表示,我相信,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大趨勢是向好的,我們香港方面也希望在促進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方面出一分力,作出一些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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