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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人士呼籲加強可再生能源標準合作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0-07-27 20:39:43  


  中評社北京7月27日電/國家能源局副局長劉琦27日在此間表示,兩岸可再生能源產業聯繫密切,相互融合形成區域優勢的趨勢十分明顯,加強兩岸在產業標準、檢測認證方面的協調已成為必然要求。

  “目前兩岸可再生能源產品,特別是光伏產品,主要依靠歐美的檢測認證,在產業發展上不掌握主導權。如果不改變這種局面,將不利於兩岸產業持續健康發展。”劉琦在2010年兩岸可再生能源產業合作及交流會議上說。

  新華社報道,劉琦建議,兩岸行業組織、標準及檢測認證單位應建立聯合研究協調機制,在風電機組並網、設備性能品質、光伏電池組建、逆變控制器等產品方面開展合作研究,並在檢測認證機構的建設方面加強交流,推動形成具有海峽兩岸特色的國際先進水準的可再生能源產業。

  台灣工業技術研究院副院長曲新生表示,兩岸在可再生能源方面技術互補優勢非常明顯,例如,兩岸在太陽光電的整個產量超過全球的50%,一旦聯合製定出新能源產業標準,那將是全球新能源產業的主導力量,也將更快地促進兩岸新能源產業的發展。

  “兩岸綠色能源產業已有多次接觸,對於太陽光電、風力發電及LED等產業已奠定合作基礎。”台灣工業技術研究院機械與系統所副所長童遷祥表示,兩岸需要加強技術交流合作,共同解決產業面臨的技術與製造問題,增強產品核心競爭力;發揮各自優勢,整合產業鏈,共同開拓全球市場,實現太陽光電、風力發電產品的普及化應用,促進兩岸新能源產業持續發展。

  華銳風電董事長韓俊良說,大陸地區已形成了完善的兆瓦級風電機組配套產業鏈,台灣地區風力資源豐富。他建議兩岸加強陸上風電合作,加快開發步伐,擴大海上風電規模,同時加大扶持力度,支持研發海上風電機組,共同佔領世界風電領域的技術制高點。

  台灣風能協會產業組召集人盧顯卿建議,兩岸通過實際行動加深合作,以兩岸現有風電聯盟陣容為基礎,邀請更多大中型企業、開發基金及金融機構參與離岸風機產業聯盟,在共同承擔分散風險的原則下,出資成立合資公司,迅速有效切入離岸風機的研發、製造、銷售與維修等業務。

  據悉,在交流會上,雙方參會企業簽署了七項合作協議,包括合作共建兩岸新能源信息交流平台、兩岸可再生能源行業協會戰略合作框架等。2010年兩岸可再生能源產業合作及交流會議於27日至28日在南京召開,會議由國家發改委能源研究所、台灣工業技術研究院等單位共同主辦,來自兩岸企業、行業協會和研究機構的500多人參加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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