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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水扁被贈“天理不容” 賴清德遭嗆“無恥”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8-08-19 17:21:06  


  中評社台北8月19日電/台灣前海軍將領雷學明自訴誹謗案開庭,陳水扁的洗錢疑雲也成了法庭攻防,雷學明的律師說,法庭裡有人在瑞士有鉅款,還自稱是正義使者,當庭揶揄陳水扁一番。前“立委”雷倩則表示,要把“痛心疾首,天理不容”這個8個字,還給3名被告。

  東森新聞報道,雷學明和雷倩再度為自訴誹謗案來到台北地方法院開庭,有別於上次雷倩因為父親身體健康每況愈下,難過得淚灑法庭,這次父女倆眼神堅毅,態度也很堅定。

  雷學明表示,當初是李登輝核定採購拉法葉艦,陳水扁等3名被告掌握資訊不足,包括翻遍“監察院”報告,並未指他收賄;購艦政策轉向在相關軍事會議、當時海軍總司令葉昌桐的報告都提及,至於所謂“應為尹清楓命案負責”,尹案發生時他已退伍兩年多,在此情況下,又何來所謂合理性懷疑?被告既然拿不出證據,就應負誹謗刑責。

  在庭上陳水扁一改上回的慷慨激昂,炮火也沒那麼強了,但還是咬定雷學明等轉移焦點,企圖從被告變原告,自以為是正義化身,但雷學明委任律師徐履冰倒是緊抓機會,故意打陳水扁的痛處,他說今天法庭裡有一個人在瑞士有2000萬美金,這個人還自以為是正義使者,讓扁烏雲罩頂的洗錢疑雲,成了攻防焦點的一部份。

  徐履冰指出,今天法庭中的確有人在瑞士有2000萬美元,但並非是他的委任人,然後還在說關心拉法葉艦案,要替老百姓追查真象,進而扮演正義使者。徐履冰強調,他所要陳述的重點只有一個,即要指控他人收賄,尤其是高達美元2000萬元的鉅款,是否只要有“合理的懷疑”就可以?

  針對陳水扁陷入洗錢風暴,雷學明則是淡淡地表示一點都不意外,他說“因為過去我們都在報章雜誌看到,我們都了解,因為陳府的大大小小都先後涉入有關(洗錢)的狀況,所以我們不清楚,但是我們並不感覺到意外。”

  前“立委”雷倩則以“痛心疾首,天理不容”8個字還給3名被告,只不過另一名被告賴清德在庭上說雷學明等人是不是犯罪,司法還在查,但絕對是“國家”的罪人時,底下突然冒出一句“無恥”,讓賴清德相當惱火,揚言要提出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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