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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幸媛:ECFA須“立院”通過才生效!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0-06-24 16:31:39  


賴幸媛在說明ECFA早收談判成果時,顯得相當開心。(中評社黃惠玟攝)
  中評社台北6月24日電(記者 黃惠玟)台灣“陸委會主委”賴幸媛今天下午在“立法院”指出,有關ECFA的文本內容不只放進了終止條款,在生效部分,也明確揭示必須經由“立法院”程序通過才能生效。所以,ECFA必經“立法院”審查,這是很明確的。至於外界關切的早收清單部分,將於向“立法院長”王金平及藍綠黨團代表報告後,再對外說明。

  “行政院長”吳敦義今天下午率“陸委會”等相關單位首長到“立法院”報告,賴幸媛抵逹議場時顯得相當愉快,在接受媒體訪問不時帶著笑臉。

  賴幸媛表示,ECFA相關的文本及清單目前還在做最後商討,不過,讓她很高興的是,在文本內容中,考量雙方經濟條件及WTO基本原則,把這兩個對稱的概念都放入了序言,這代表ECFA的文本不只符合WTO相關原則及精神,又有兩岸特色,這不但逹到“總統”馬英九揭諸的以台灣為主、對人民有利的原則,也成了守護台灣經濟很重要的安全閥。

  對於台灣早收清單內容是否滿意,賴幸媛表示,台灣的早收不管在規模、比例、金額和項目上都高於中國大陸,這充分反應了兩岸貿易的比例原則,因為,台灣一年平均到中國大陸的出口額有一千億美金,對方則有300億,所以是充分考量雙方貿易比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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