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ML格式】 【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 
朱彩霞淚眼訴說:不捨女兒從洛陽嫁台灣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2-03-08 14:13:34  


高雄陸配在高雄市議會召開“反歧視、要公道”記者會。(中評社 張啟芳攝)
  中評社高雄3月8日電(記者 張啟芳)高雄市新移民社會發展協會的大陸配偶成員近百人上午在議會召開記者會,呼籲政府正視陸配受歧視的問題,娶陸配的台灣男子劉金銘說,陸配也是人,政府不應有差別對待;從河南洛陽到台灣探望女兒的朱彩霞淚流說,女兒在台灣過的很辛苦,她來台探望限制多,不僅花費金錢,體力、精神也耗盡。

  台灣男子劉金銘與大陸籍妻子結婚4年多,他受訪時說,每次妻子回大陸探親,台灣移民署都要收取規費台幣600元,原先只要400元,悄悄漲價也不說,他曾多次投書到移民署,但得到的答案都是官樣文章“按規定辦理”。

  劉金銘還說,配偶的前婚生子女20歲以上不得來台依親,20歲以下可以,這也是不合理的規定,難道20歲以下是骨肉、20歲以上就不是嗎?

  從河南洛陽來高雄探望女兒的59歲女子朱彩霞向中評社記者說,台灣規定她們來台停留只能3個月,1年可以來2次,她的女兒嫁到高雄9年多,生了2個孩子,親家現在卻都生病需要照顧,女兒要打工貼補家用,又要照顧公婆、照顧2個兒女,已經分身乏術,看在她當母親的眼裡相當不捨,所以她每年都會到高雄來幫女兒。

  朱彩霞邊說邊擦淚,但她不希望記者拍照,她說,1年來2次,光是機票錢,1次來回就要花4580人民幣,每年2次要9160元,還要帶錢來買一些物品幫助女兒,散盡不少家財,陸配在台灣生活有的真的是很辛苦,陸配在大陸的家屬也很擔心。

  朱彩霞希望台灣政府能適當修法,讓陸配親屬來台探親放寬限制,減少陸配大陸親屬的金錢支出,也減少精神、體力的消耗。 


【 第1頁 第2頁 】 


    相關專題: 南台灣新聞報

CNML格式】 【 】 【打 印】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