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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時力轟海軍對美軍購偷跑 揚言持續監督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7-04-05 17:39:53


時代力量林昶佐臉書發文表示,軍事採購程序要嚴格。(照片:林昶佐臉書)
  中評社台北4月5日電/海軍方陣快砲採購案預算尚未審議通過,就先與美方簽署發價書,時代力量“立委”林昶佐今在臉書發文,要求“國防部”必須提出治本的措施,面對中國的強大軍事威脅,當然支持打造台灣充分的國防戰力,馬虎不得。基於監督職權,以及“國防部”已訂立的作業規定,嚴格的審議程序是必要的。懲處相關人員是治標,但我們會持續監督。

  海軍新型方陣快砲採購案預算尚未審議通過,就趕在去年7月先與美方簽署發價書,遭朝野“立委”批評涉及侵犯“國會”預算審議權,部分年度預算因而遭凍結。

  林昶佐提到,時任海軍參謀長的梅家樹中將、時任戰系處長的王宗煜少將、以及戰系處組長胡庭光上校,都記申誡一次。此外,海軍司令黃曙光上將也自請處分。事實上並沒有,關於懲處部分“國防部”還在研議中。
 
  林昶佐臉書全文如下:

  “軍購程序必須嚴格!”

  去年10月24日,我在外交國防委員會率先質詢“國防部”對美Block-B1方陣快砲採購案,指出“國防部”竟然在“立法院”預算審議完成前就已經與美方完成發價書(LOA)簽署。然而,根據《國軍軍事投資計劃建案作業規定》中明確規範對美軍購投資建案“預算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前,不可簽署發價書”。且“國防部”去年的“軍事投資建案檢討報告”就已經對此陋習提出檢討,表示要“強化作業紀律,嚴肅作業紀律”;結果在方陣快砲一案,竟然又違反程序。今天,媒體披露,“國防部”已針對此案祭出相關懲處,包括時任海軍參謀長的梅家樹中將、時任戰系處長的王宗煜少將、以及戰系處組長胡庭光上校,都記申誡一次。此外,海軍司令黃曙光上將也自請處分。

  面對中國的強大軍事威脅,我們當然支持打造台灣充分的國防戰力,也正因如此更是馬虎不得。基於“立法院”的監督職權,以及“國防部”已訂立的作業規定,嚴格的審議程序是必要的。“國防部”懲處相關人員是治標,但我們會持續監督,“國防部”必須提出治本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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