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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張花冠涉收賄案二審宣判 暫保縣長寶座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7-07-28 11:57:58


嘉義縣長張花冠。(中評社資料照)
  中評社高雄7月28日電/民進黨籍嘉義縣長張花冠被控涉洩密、貪污和圖利等案,高雄高分院今天二審宣判,洩密判1年10個月,得易科罰金確定;貪污部分判無罪但可上訴,暫時保住縣長寶座。

  檢方起訴指控,張花冠2010年至2012年擔任縣長期間,涉嫌將縣長應核定的勞務採購案評審委員名單,授意其胞妹張瑛姬代為勾選。但張瑛姬涉嫌洩漏評委名單給吳姓助理教授及葉姓廠商,由兩人尋找願支付回扣10%的廠商,並讓對方挑選中意的評委,以利得標。張瑛姬和吳、葉之間,透過邱姓庶務科員交付資料及現金。

  高雄地方法院2015年一審依16個洩密罪判張花冠2年6個月,得易科罰金新台幣90萬元;洩漏大埔美二期標案部分,依洩密罪判1年8個月徒刑,不得易科罰金。

  另在大埔美二期開發案中,張花冠因希望一家特定公司投標,涉嫌洩漏評委名單給林姓總經理,但兩人在縣長室的會談過程,遭人暗中錄音,成為證明張花冠洩密證據;有意投標的潘姓廠商取得錄音檔後,涉嫌藉此恐嚇勒索張花冠1600萬元。

  張花冠接棒已去世的丈夫曾振農投入政壇,2001年以無黨籍選上嘉義縣“立委”,選後加入民進黨,並連任3屆“立委”,2009年以超過55%得票率當選嘉縣長,2014年連任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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