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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驅台漁船事件 謝長廷:日不接受抗議
http://www.CRNTT.com   2018-03-21 21:28:57


謝長廷將回台報告。(中評社 資料照)
  中評社台北3月21日電(記者 黃筱筠)“立法院”22日邀請駐日代表謝長廷回台報告,書面報告指出,台日在海洋事務上,除雙邊漁權爭議外,尚有許多雙方可共同努力擴大之合作空間,此有賴台日雙方進一步累積互信與誠意。謝長廷報告指出,駐日本代表處接獲通報本案後,即向日方查證案情,並遵奉指示,明確向日方表達“捍衛國家主權與漁民安全”之堅定立場,絕無動搖。

  報告指出,駐日代表在維護台灣主權及漁民權益前提下,以穩健務實作法與日方持續溝通協調,以期提升相互理解,累積互信基礎,進而達致雙方均能接受之成果,確保台日關係之永續發展。

  “立法院”22日邀請“外交部長”吳釗燮、謝長廷等人,報告“3月4日日本公務船噴水追趕我東半球28號漁船事件相關因應作為與台日海權爭議相關談判現況與進程”,並備質詢。

  謝長廷的書面報告指出,台灣與日本海域相鄰,在海上運輸及漁業等領域往來頻繁,近年雙方交流與合作關係日益密切,惟因雙方經濟海域重疊,導致偶有漁業糾紛發生,成為影響台日雙邊關係之不確定因素。

  謝長廷報告表示,5日上午本處就本案向日方表達關切,呼籲日方以理性冷靜態度處理。同日下午,本處遵照“外交部”指示向日方告以,日方公務船對“東”船實施緊追至接近台灣“領海”附近及噴水干擾等作法過當,就此提出嚴正抗議。日方則復稱其執法有據,不接受“我方”抗議。

  他的報告提到,6日中午日方向本處表示,東船於3日至4日連續在日本主張之“專屬經濟海域”內“違法作業”,並無視日方停船指示而駛離,日方依法對“東”船實施緊追與噴水,並就此提出抗議,無法接受“我方”質疑日方“作為過當”。他強調,該海域為台日經濟海域重疊處,在雙方就相關問題達成協議前,日方不應片面對我漁船“執法”,“我方”無法接受日方抗議。

  謝長廷的報告提到,台日關係涉及共同利益層面甚為多樣,本處在與日方交涉本案時,一再呼籲台日雙方以冷靜理性態度共同合作釐清事實真相,使台日整體關係不致受本案影響。有關東船違背台灣法令,為保護眾多守法漁船之權益並確立法治及公信應客觀查處。至於日方指我越界捕魚部分,涉及漁業協議適用海域及暫定執法線之效力解釋,在對日談判達成目標前,應加強漁民之宣導,避免擦槍走火之狀況。

  謝長廷報告表示,台灣與日本就台日重疊海域漁業作業問題之立場仍有差距,惟雙方在各執己見之同時,仍同意利用“台日漁業委員會”等對話機制持續溝通協調,顯見雙方均有意願妥善處理相關問題,蓋相關爭議擴大進而波及雙邊關係,絕非台日雙方所樂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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