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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涉教唆洩密案 馬英九下午再赴北院攻防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7-06-02 09:58:18


  中評社台北6月2日電/馬英九被控教唆洩密等案遭檢方起訴,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下午2時30分將第二度開庭審理,馬英九等人將出庭進行攻防。

  這起案件源於已解散的“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別偵查組在2013年偵辦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柯建銘、前“立法院長”王金平疑涉關說案;案件未偵結時,前“最高檢”“檢察總長”黃世銘於2013年8月31日與同年9月1日向馬英九報告,馬英九再指示黃世銘於9月4日,向前“行政院長”江宜樺、前“總統府”副秘書長羅智強報告。

  中央社報道,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定馬英九在8月31日,明知“100特他61案”等案非僅屬行政不法,仍洩漏偵查中秘密事項、柯建銘個人資料及通訊監察資料給江宜樺與羅智強。此外,馬英九9月4日教唆黃世銘向江宜樺洩漏並交付偵查中秘密及監察通訊取得應秘密資料。

  因此,北檢在3月14日依違反通訊保障及監察法、個人資料保護法和刑法洩密罪起訴馬英九。案件移審至北院,並於4月14日首度開庭。

  馬英九當時在庭上主張,起訴書從第一頁就開始臆測,從第一頁就錯起,一直錯到底;馬英九也強調,請黃世銘向江宜樺報告本案,只是完成法定程序,並非指揮辦案。因為台灣憲政採取雙首長制,在程序上當然也應該向“行政院長”報告,這都是依法令的公務行為,不是無故洩密,他是無罪的。

  本案告訴人之一的柯建銘,當天也有到庭;柯稱,馬英九換了辯護律師,但他沒有辦法掩飾真理,整份專案報告書,其實是政治鬥爭計劃書,是馬英九等人在“先畫靶才射箭”。

  柯建銘也說,馬英九與他的辯護律師,是極端法律知識薄弱,假如“總統”可以介入偵辦中的司法案件,那台灣民主都要改寫,“你(馬英九)所謂的大是大非,其實是在行假關說、真鬥爭”。

  本案的承審法官,是審理“夜店殺警案”的法官唐玥;當時她在庭末諭知,6月2日下午2時30分,將再度開庭進行準備程序,也請檢辯雙方就起訴書所載的犯罪事實,以表格方式整理出相關爭執與不爭執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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