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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小月:陸委會改名不符合規定
http://www.CRNTT.com   2017-12-06 10:27:59


陸委會主委張小月。(中評社 倪鴻祥攝)
  中評社台北12月6日電(記者 倪鴻祥)民進黨“立委”蘇巧慧日前提出《“行政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大陸委員會名稱變更為“中國事務委員會”。陸委會主委張小月今天上午在“立法院”受訪表示,陸委會根據“憲法”與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來處理兩岸事務,如果改名並不符合規定,維持原來名稱比較恰當、比較好。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上午開會審查陸委會、海基會、台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等單位年度預算,陸委會主委張小月、海基會副董事長柯承亨、台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董事長路平均出席提出預算報告,張小月會前受訪回應相關時事。

  媒體問民進黨“立委”蘇巧慧日前提出《“行政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大陸委員會變更為“中國事務委員會”。

  張小月表示,陸委會處理兩岸事務是根據“中華民國憲法”與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根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我們這邊叫台灣地區,對岸叫做大陸地區,所以陸委會也是根據這項規定稱為大陸事務委員會,如果改成中國事務委員會的話,並不符合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規定,覺得還是維持原來名稱比較恰當、比較好。

  媒體問,若“憲法”不做變動的話,陸委會這方面就不會做?

  張小月答覆,不會,是根據“中華民國憲法”來處理。

  媒體問,這個提案是否不是政府的意思,而只是個別委員的意思?

  張小月回應,個別委員的提案都是表示尊重,但是覺得還是應該要根據“憲法”、兩岸條例來處理才是恰當,名稱才會一致。

  媒體問,台灣兩岸商務協調會今日在新北市舉辦兩岸商標論壇,大陸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副局長劉俊臣受邀出席,但似乎不願與台灣的官員交流?

  張小月說,她覺得很可惜,既然來台灣,尤其又是專業人員,歡迎來這邊跟相關政府相關官員交流。畢竟兩岸之間,很多議題都是必須透過雙方政府官員見面才能處理、解決問題,所以還是鼓勵歡迎雙方能夠進行對話。

  至於觸犯大陸“顛覆國家政權罪”遭判刑5年、剝奪政治權力2年的李明哲案,陸委會的後續作為?張小月表示,當然還是要呼籲與要求中國大陸立刻釋放李明哲,陸委會會盡最大力量、最大努力來提供相關協助,包括讓家屬探親、讓李明哲早日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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