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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亞中在紐約聲言:和平發展期應為統合期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2-11-20 00:32:00  


 
  張亞中表示,兩岸和平協議就在確定這個“主權宣示重叠、憲政治權分立”的現狀。透過兩岸和平協議,“彼此保證不分裂整個中國主權、相互接受彼此為憲政治權”,而讓兩岸有了可以持續和平發展的依據。這個對雙方“憲法”均約束力的和平協議就成為“第三憲”的基石,確保兩岸只會向統而非向獨的方向發展。以後兩岸所有簽署超越兩岸公權力的協議,均可為“第三憲”的內涵。在路徑方面,則是以“兩岸統合”作為結構性安排,在相關議題上透過共同治理、共同政策、共同體,讓兩岸人民均有共同參與的機會,只有共同參與,才能創造共同認同。

  張亞中說:“‘一中三憲’提供了和平發展期的兩岸定位與目標。‘兩岸統合’是和平發展期的路徑與結構。如果用大陸的說法,和平發展期應該是一個‘一體化期’,用台灣的說法,兩岸和平發展期應該是一個‘兩岸統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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