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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自危不是規避道德義務的借口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1-09-06 22:52:34  


  9月3日上午,武漢市一位88歲的老人在菜場口摔倒後,圍觀者無人敢上前扶他一把。1小時後,老人因鼻血堵塞呼吸道窒息死亡。

  一群人看著老人死在自己面前,無人伸手,人人自危。最動聽的理由是,“彭宇案”後好人心死,複活不易;二是屢見不鮮的好心無好報,更滅了眾生心中那一點善念——譬如9月4日《揚子晚報》消息說,江蘇鎮江六旬老人楊老先生晨練時幫扶醉酒男子,不想男子誤以為楊老先生要偷自己東西,隨即與他人一起將老人暴打至重傷,生命垂危。幫人、救人,似乎已經不單單是物質風險這麼簡單的事情,似乎無以複加的道德成本正在戕害社會道德行為。

  事實上,所謂道德滑坡只是熟人社會向陌生人社會轉型的必經階段,是打破舊道德體系、從而重塑道德的過程。經濟社會不夠發達的時候,是不存在救不救老人的問題的,因為都是鄉裡鄉親、左鄰右舍,熟人之間的外部關係約束每個個體、不可能不講道德,因為任何不道德行為都會被批評、被揭發,道德的它律說白了就是“大家都認識你”;而隨著經濟社會發展,人際流動的增強,陌生人社會則很少有道德的外部約束,大家對面不相識,即便見死不救,沒人認識你、批判你,道德行為完全依賴自律,所謂“人心不古”,此為原因之一。

  那麼,人人自危的邏輯成立嗎?對於本來就不準備幫助別人的人來說,“自危”不過是標榜自己道德優秀的“皇帝的新衣”,因為即便道德行為不存在被訛詐、被誤解的風險,它也一樣不會產生道德行為;對於心存善意、樂於助人的人來說,“自危”是一種可以忽略的成本,因為任何道德行為都要支付成本,比如扶老人過馬路可能遇到交通事故、比如跳水救人可能有溺水的風險、甚至報警或打個120都可能改變人生的軌跡……但惻隱之心大過了風險考量,因此你還是要伸出一雙手,扶危濟困;對於猶豫不決、想做好人又擔心好人難做的人來說,“自危”之下,起碼還有次優選擇,比如拍照錄像、自證清白,或者找三兩路人、以示見證——總之,眼睜睜看著老人慘死街頭,很難以“人人自危”的理由搪塞而過。 

  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我們籲求道德,卻又用所謂“人人自危”的盔甲卸去自己在道德行為上的義務;我們渴望道德,卻又在實踐道德行為前放大了若干極端的風險成本——其實,最安全的道德就是“無道德”,見死不救、見危不扶,人人都可能斃命於馬路、橫屍在街頭——這樣的道德現實,果真是我們所欲所求?(時間:9月6日 來源:揚子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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