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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專譯:日保密法嚴懲洩密 日媒憂慮發文嚴批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4-12-13 00:36:46


 
  任何一個政府制定保護涉及國家安全信息的機制都無可厚非。

  但如果這一機制潛藏被人濫用的風險就會引發問題。由於《特定秘密保護法》對秘密的定義太過於模糊,以至於政府官員幾乎能夠隨心所欲地定義秘密、並因此損害公眾應有的知情權,所以各方對該法律的批評聲音一浪接一浪。此外,該法律並未表明,若政府官員不合理地將信息定義為秘密將遭受怎樣的懲罰。

  此外,還應該規定,當某項信息不需要繼續被保密後將解密受到公眾監督,但就目前的法律規定來看,政府可以通過內部決議來延長信息的保密期限。

  安倍政府的官員表示,《特定秘密保護法》的具體實施、合理使用及政府對信息分類的規則,已有規範。一個由內閣官房長官牽頭、由各府省廳事務次官級官員組成的“內閣保全監視委員會”也已組建,負責檢驗秘密是否得到妥善處理。另外,日本法務省官員將檢查整個信息的分類過程。

  然而,兩個組織都無法將秘密從保密列表中移除,它們的存在無法改變一個事實,即政府官員對秘密的處理只會受到自己人的監督。獨立的第三方依舊被排除在外,政府對信息的處理過程是否合乎規範,依舊缺乏監督。另外,是否有足夠人手合理檢查46萬個可能被定義為國家秘密的每一部份,還不得而知。

  該法律在字面上呼籲對民眾的知情權和新聞自由加以“考慮”。日本眾議院選舉將於本週日上演,日本首相安倍晉三表示,如果媒體活動因為該法律的正式推行而受到影響,那麼他就會辭去首相一職。然而,這一法律並沒有保護新聞工作者或者公民運動團體成員成為因政府秘密洩露而被處罰的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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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專題: 中評社編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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