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時有政黨背景的特首候選人一旦當選,便須退出所屬政黨,可見本地政黨在憲制當中並無大角色可言,更遑論有執政黨上台。然而,隨著普選來臨,特首選舉有一天會成為政黨之間完全面向公眾的角力場,近期亦有部份政界人士再次提出,如果政府今後要有效施政,非靠政黨組成執政聯盟不可。
對於研究訂立《政黨法》,政務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昨日表示持開放態度,但多個政黨近日對此建議都有所保留,當中有指會窒礙政黨發展,泛民政黨更擔心會造成籌款困難,降低了有意入黨人士的意欲。
事隔幾年,社會再度思考應否制訂《政黨法》,讓政黨的舉動暴露於公眾的監察之下,為政黨的長遠發展邁出一步。但社會在討論的同時,亦應了解到一旦立法,這將是一條面向普選的《政黨法》,過程中除了將重點放在如何限制政黨披露捐款來源,以至黨員名冊,還應該就日後普選可能面對的問題,作出通盤考慮,例如特首一旦當選可否保有黨藉等。不過任何涉及《基本法》的修改,都會對社會造成深遠影響,須小心謹慎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