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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總統”交接條例初審通過 藍軍斥違憲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6-04-06 16:00:52


林德福出席國民黨黨團幹部授證典禮。(中評社 倪鴻祥攝)
  中評社台北4月6日電(記者 倪鴻祥)“立法院”司法暨法治委員會6日初審通過《“總統”交接條例草案》,明訂“總統”當選人就重大政策、預算,包括簽署兩岸協議,應先諮詢“總統”當選人之意見。中國國民黨副秘書長兼“立院”黨團書記長林德福下午表示,部分相關條文內容已經涉及“違憲”,當然表示反對,現在草案出了委員會,一定會要求協商,不會草率通過。

  林德福昨天經主席洪秀柱公佈將出任副秘書長職務,今天下午赴黨中央出席黨團幹部授證典禮,代表他兼任第9屆“立法院”第一會期“立院”黨團書記長。

  對於“立院”司法暨法治委員會上午初審通過《“總統”交接條例”草案》,林德福在電話裡告訴中評社記者,國民黨當然有意見,要求爭議條文內容保留,因為草案中相關條文的內容明顯有爭議,涉及違憲,當時在委員會裡就已經表明不同意了,但民進黨要求表決,現在草案出了委員會沒關係,到時候再要求協商處理。

  外界憂心該草案在520馬英九交接給蔡英文前通過有“因人設事”疑慮,林德福強調,國民黨團一定會攔下來協商,不會這麼草率。

  黨團也研判,該草案條文限縮現任“總統”職權,只要進入“立院”院會處理時要求交付協商,依照時程推算,想在5月20日前三讀通過、立即適用的可能性不大。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初審通過《“總統”交接條例草案》,藍綠黨團在“總統”締約權及重大爭議解決機制意見分歧,表決後以5比4通過民進黨團條文。

  初審條文規定“總統”及中央行政機關就重大政策、特別預算、締結條約或簽署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所定協議前,應先諮詢“總統”當選人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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