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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遊覽車圍“交通部” 抗議火燒車被污名化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6-08-08 12:30:50


李式嘉、黃運貴(左起)。(中評社 戴祺修攝)
  中評社台北8月8日電(記者 戴祺修)新北市遊覽車駕駛員職業工會上午出動20多台遊覽車、500人包圍交通部,抗議陸客火燒車事件後,“交通部”頒發22項改進措施並大量開罰業者。工會理事長李式嘉怒批,火燒車事件調查結果已顯示與遊覽車年限無關,現行車輛也都合乎法規並非拼裝車,官方卻突然頒布22項措施是把事故責任推諉給遊覽車業者。

  20多台遊覽車上午停在仁愛路與林森南路口的“交通部”外慢車道,並舉出“搶救拼裝車、拯救賀陳旦”、“怒火、車齡不但表安全”等標語。李式嘉說,他不反對學者擔任公路總局官員,但業者的實際經營專業意見也該聆聽,他表示本次抗議活動在五天前已經告知“交通部”,但“交通部”都沒有做出回應與動作。

  公路總局副局長黃運貴出面接受陳情時表示,很感謝火燒車事件發生第一時間李式嘉便道現場協助調了解事故發生原因,但社會上對車輛有不同看法,為建立旅遊安全,所以公路總局需要作出相關措施,未來也會盡快邀請李式嘉與業界代表面對面溝通。

  今天的活動從上午9時進行到下午4時,遊行路線由信義路與杭州南路口(出發)→杭州南路→(左轉)仁愛路南側慢車道→仁愛路與紹興南街口(解散)。

  遼寧陸客團在國道火燒車事件後,“交通部長”賀陳旦提出22項遊覽車安全精進措施,短期可執行者預計在3個月內上路,包括8月底前揭露表現不佳遊覽車業者名單、10月底後所有營業大客車無論車齡定檢均應附保養紀錄、車輛審驗後再抽驗複查的比率,1年內將由10%增至25%等措施,中長期目標則有明年1月1日起,大客車要設置3扇活動式安全窗、完成遊覽車動態資訊系統建置,並考慮修法大客車強制加裝智慧車載系統。

  李式嘉表示,每次出現遊覽車事故“交通部”都將責任推卸給遊覽車業者,9成都說是人為疏失,造成遊覽車業被汙名化,同時媒體與社會輿論批評時、也不見主管機關出面澄清,反而是推動22項法規;主管機關還全國大抽查並開出大量罰單,讓遊覽車業者經營更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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