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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速審法減刑 台開案趙建銘改判3年
http://www.CRNTT.com   2018-03-20 17:24:18


  中評社台北3月20日電/纏訟近12年的台開內線交易案,高院今天做出更四審判決,依刑事妥速審判法規定減輕刑度,趙建銘判刑3年,趙玉柱2年6月,游世一2年,蘇德建2年、緩刑5年,可上訴。

  據中央社報道,全案經台北地檢署於2006年7月提起公訴,經“最高法院”四度撤銷發回更審。

  趙建銘一審被判刑6年,二審、更一審、更二審都被判刑7年,更三審判刑4年,更四審刑度改為3年,且不用易科罰金。

  台灣高等法院新聞稿指出,趙建銘案發時為台大醫院醫師,且為陳水扁女婿,言行深受全民矚目,自應潔身自愛,趙建銘犯行不僅使父親趙玉柱獲得鉅額經濟利益,且游世一取得台開董事職位,趙玉柱因而獲得新台幣300萬元報酬,有以權謀私的意欲與行為。

  承審合議庭認為,趙建銘在本案的可非難性程度比其他被告更高,考量他犯後僅供承部分情節,迄今仍未坦承犯行,但他本身並無犯罪所得,現為新樓醫院骨科主治醫師,犯後曾在台南地區從事醫療義診公益活動,量處有期徒刑3年。

  新聞稿也指出,趙玉柱是退休國民小學校長,身為教育工作人員及陳水扁親家,言行舉止更應自我節制,且他因支持游世一取得台開公司董事,而取得300萬元報酬,考量他已年逾7旬等,處有期徒刑2年6月。

  合議庭考量,趙玉柱以簡水綿帳戶買入5000張股票,約可獲得4500餘萬元處分利益,如僅沒收犯罪所得475萬元,將使趙玉柱因而得以保有不正的鉅額經濟利得,審酌本件不正經濟利得的數額,遏阻將來再犯的必要性,併科罰金50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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