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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國強稱提名權專屬提委會 戴耀廷再撐公提
http://www.CRNTT.com   2014-04-10 00:25:14


律政司司長袁國強
  中評社香港4月10日電(記者 廖梓達)特區政府“政制諮詢專責小組”成員、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昨日出席一個有關基本法和公民提名的論壇時強調,基本法條文表述清晰,是討論一切政改方案的起點及終點,同時,只有提名委員會擁有行政長官實質提名權。出席同一論壇的公民黨主席余若薇及“佔中”發起人之一戴耀廷則質疑提名委員會的代表性,並對公民提名表示支持。這也是此前一直隔空辯論公民提名的袁國強、余若薇及戴耀廷三人首次同台。

  袁國強:只有提名委員會擁有行政長官提名權

  袁國強昨日到香港大學出席政改論壇時指出,普選的依據來自基本法,即使在某些情況下,不能只看條文,但有時候文字既是起點也是終點,他表示,基本法第45條條文寫得非常清楚,由提名委員會行使提名權,是本港普選的起點,也是終點,而公民提名並不符合相關條文。他指出,在爭取公義的同時必須釐清公義的定義,他問道,是否沒有公民提名就等於沒有公義?是否某些意見不符合自己看法,就不符合公義,就要以某些行動去爭取?這樣又是否尊重法治?

  袁國強表示,據他理解,社會上有關公民提名的定義,是指在某特定數目選民提名某候選人後,提名委員會就無權否決,認為這與由公民推薦並由提委會最終決定是兩回事。但他也指出,在整個基本法起草過程中,從未提過“公民提名”、“公民推薦”的概念。他同時表示,社會近來出現的其他方案已經不再堅持公民提名,反映社會開始接受在公民提名外,應用其他方法處理或討論政改問題,相信會令政改討論更容易有共識。但他也指出,依照目前的情況,要達成共識並不樂觀,但至少踏出了一步。

  他批評,所謂“真普選”、“假普選”、“篩選”等名詞,皆流於口號式,對討論無實際幫助,強調政改的關鍵是以基本法為依歸,市民可透過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委會參與,而選舉權也不會有不合理限制。他也表示,國際上對普選並無單一定義,最後要達成共識,需要大家作出不同的讓步或糅合。

  余若薇:諮詢文件已為政改落閘 提委會致小圈子選舉

  對於袁國強有關普選沒有國際單一定義的講法,公民黨主席余若薇並不同意,她在發言中要求袁國強解釋,什麼是普選的準則、普選又該達到什麼目的。但袁國強隨後接到父親離世的短訊,神情凝重提前離場,未能回應余若薇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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